发布时间:2018-01-06 09:40: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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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荒唐,觉得这个政策有点太‘霸王’了”(4)

贵州省卫计委、发改委、人社厅等五部门在2016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提到颇多控费措施,其中一条为:对于用量大、金额高,多家药企生产的非专利药品采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

在医药营销业内人士刘谦看来,这不可能降低药品的价格,“药品的招标也搞了有十几年了,你觉得药品价格降下来了吗?没有降,它也降不下来,你假如降了,那药企就换一种规格、换一种剂型,稍微改头换面,又搞了一个高价的过来。”

而朱恒鹏认为,省级集中采购反而带来更多腐败。“如果药企能够把一个省数百家公立医院的院长、副院长、药剂科主任拉下水,能够把十来个市级招标办拉下水,为什么就不能把省招标办那十多个人拉下水?”

对朱恒鹏的上述观点,也有人提出质疑:纪检部门监督十来个招标办工作人员,岂不是比监督上百名医院管理者更容易?

朱恒鹏对此回应称,“这个质疑成立的前提是,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纪检部门只需要监管招标办,不需要继续监管医院管理者和医生。而事实上,实施集中采购以后,医药公司的公关对象除了医院管理者和医生,又增加了招标办和管着招标办的官员。”

朱恒鹏的调研也佐证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无效,其论文《管制的内生性及其后果》称,2009~2010年各省份实施的药品省级采购招标中,中标药品的价格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大多数明显高于此前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价。

此外,省级集中采购还会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使政府偏向本地药品、耗材企业。周青称,“比如生理盐水,在贵州省内医院的采购系统中既有四川的,也有贵州的,但四川的生理盐水总是处于所谓无货状态。”

《实施方案》还提到了“将药占比降至30%,耗占比降至20%”的管控方式。在朱恒鹏看来,“这无非就是逼着医院和医生通过其他环节盈利。比如,医生可以增加检查项目或提高其他费用,从而通过‘加大分母’的方式来实现药占比、耗占比的降低。”

降低药品或耗材占总医药费的比例这种管控方式并不新鲜。朱恒鹏在走访医院、医生、社保官员中发现,控制药占比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推高了患者的总体医药费用。比如,某疾病原来的医药总费用是8000元,药品占6000元,耗占比75%。政府曾将药占比的规定为不能超过50%,那么,很多医生的做法是,增加4000元的检查费用,将总费用推高至12000元,从而使药占比降至50%以下。“为什么管制前医院不直接收12000元?因为现有的医疗服务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尽管竞争有限,但存在的一点竞争使公立医院不能把价格推高到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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