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3 00:10: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作者|廖聪

2022年2月18日晚,江苏昊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欧博”)印发了《江苏昊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公告”。

图片来自网络

公告显示,2020年3月,昊欧博实际控制人陈涛将其通过苏州沃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苏州沃润”)间接持有的昊欧博部分股权转让给对外股权投资基金。而苏州外润将于2020年4月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7月下旬,苏州外润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要求尽快按照以下税率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 35%。

为什么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时个人合伙人需要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合伙企业需要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应按什么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合伙人通过不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合伙企业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权,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对于不符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个人合伙人(财税[2019]8号)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合伙企业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权。按照“先分割、后纳税”的原则,个人合伙人按“营业收入”项目按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 第一条 合伙企业每个纳税年度投资者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所得”,适用5%-35%的五级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第四条第二款指出,合伙企业的总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怎么算,包括销售商品(产品)收入、收入营业收入、劳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2. 个人合伙人通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且由单一投资基金入股的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合伙人符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中“创业投资企业”的要求企业》(财税[2019]8号)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合伙企业采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个人合伙人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印发关于创业投资公司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第单个投资基金,其个人合伙人应就该基金应分享的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收益,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创业投资企业选择计算年度总收入,其个人合伙人仍需按“营业收入”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为从创业投资企业获得的收入。

通知中提到的“创业投资企业”有哪些要求?

指《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等十部门令第39号)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令第105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规定。、已按上述规定完成备案并规范运作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基金)。

三、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不再适用核准的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此,特别提醒读者,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个人合伙人不能再采用核准的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因在于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怎么算,2021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公告第4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 年

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律适用审计征收办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间接持有的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征适用审计征收,不再适用核销。

2、合伙企业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需要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国税函[2001]号)第二条规定,股息、红利不得并入企业所得,但应单独作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于20 %个人所得税率)所得税。

通知仅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配的利息或股息、红利分配给个人合伙人时,个人合伙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合伙企业代扣代缴个人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未规定合伙企业转让所持股权所得重新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个人合伙人应当按照通知规定,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在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等的情况下,个人合伙人理论上应在“营业收入”项目中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苏州外润仅代扣代缴个人合伙人陈涛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豪欧博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税务部门将通知苏州外润按35%的税率缴纳。尽快补充代扣代缴个人合伙人陈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