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1 00:13: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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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几种简单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解决方案: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几种简单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债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发生的利息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非-接受关联方债权投资的金融企业股权投资比例为2:1。

不可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率÷关联资产负债率)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应符合税法关于利息支出的一般规定,特别是应限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内,利息超过银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同期贷款利率。 .

例3:某公司2011年年均股权投资3000万元。 向关联方借款8000万元,年利率9%。 当年向关联方支付利息720万元。 实际税负低于企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不得扣除的利息费用计算。

一般计算方法:

(一)超过银行利率的利息支出=8000×(9%-5%)=3.20(万元);

(2)公司关联资产负债率=8000÷3000=2.667,超过资产负债率的利息支出=(720-320)×(1-2÷2.667)=100.04(万元);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合计为320+100.04=420.04(万元)。

简单计算方法: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总额-税法规定可扣除的贷款利息金额=720-3000×2×5%=420(万元)。

特殊税调整转售价法的简易计算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转售价法中,关联方采购商品向非关联方转售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买的金额。 商品的公平交易价格。 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允交易价格=向非关联方转售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

例4:某企业申报以55万元的价格从境外A公司(关联企业)采购一批产品,并以50万元的价格转售给B公司(非关联企业)。 假设公司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需采用再销售价格法计算该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一般计算方法:应纳企业所得税=[50-50×(1-20%)]×25%=2.5(万元);

简易计算方法:应纳企业所得税=50×20%×25%=2.5(万元)。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简单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进一步明确,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简单计算:

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折旧率为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不扣除残值)的两倍,以及乘以固定资产每期期初原价 一种速算折旧法,通过减去累计折旧额计算每期折旧额。 采用该方法计算折旧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未扣除预计净残值,为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的账面价值相等预计净残值,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折旧期限届满前二年内,对固定资产净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100%;

年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例5:某设备原值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3万元。 根据规定,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并要求在使用的第四年计算其税前扣除额。 折旧金额。

一般计算方法:年折旧率为2÷10=0.2,第一年折旧额为100×0.2=20(万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100-20)×0.2=16(万元); 第三年的折旧额为(100-20-16)×0.2=12.80(万元); 第4年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为(100-20-16-12.8)×0.2=10.24(万元)。

从以上计算可知企业所得税三年折旧怎么算企业所得税三年折旧怎么算,采用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各年度(除最近两年外)的折旧额与各年度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均为比例级数,且比率为“(1年折旧率)”,即下一年度的折旧额(或固定资产年初净值)=上一年度的折旧额(或净值)固定资产上年年初价值)×(1-年折旧率)。

简单计算方法:第四年税前可抵扣折旧额=设备原值×(1-年折旧率)3×年折旧率=100×0.83×0.2=10.24(万元)。

2、年数总和的简单计算方法:

年数总和法,是指以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为分子,按年递减比例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的计算方法。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相加作为分母的年折旧额。 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剩余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年限之和×100%

例6:某企业采购一台机器,价格300万元。 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15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折旧可以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 试算使用年限5年。 每年可在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逐年预计使用寿命之和=1+2+3+4+5=15[或5×(1+5)÷2=15]

一般计算方法:第一年折旧额为5÷15×(300-15)=95(万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4÷15×(300-15)=76(万元); 年折旧额为3÷15×(300-15)=57(万元); 第4年的折旧额为2÷15×(300-15)=38(万元); 第5年的折旧额为1÷15×(300-15)=19(万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采用年度位数总和法计算的年度折旧额是一组等差数列,差值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的余额× 1÷逐年数字之和”。 在这个例子中就是(300-15)×1÷15=19(万元),即下一年的折旧额=上一年的折旧额-19。

简易计算方法:第一年折旧额为5÷15×(300-15)=95(万元); 第二年的折旧额为95-19=76(万元); 第三年的折旧额为76-19=57(万元); 第4年的折旧额为57-19=38(万元); 第5年的折旧额为38-19=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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