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10:12: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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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的公告

关于发布《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的公告

关于印发《全国股权转让系统私募股权机构做市业务试点专业审查方案》的公告

股转系统公告〔2016〕59号

为做好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试点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机构)遴选工作,根据《关于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监〔2014〕118号)、《关于做好私募股权机构新三板做市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试点方案》(证监办发[2016]40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股份转让规则(试行)》、《现发布《全国中小企业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以下简称《评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并拟申请专业评审的私募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按照《私募股权专业评审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机构全国股权转让系统试点做市业务》,附于本方案。

2.申请机构应当自《评审方案》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业评审申请材料,逾期全国股转系统不再受理评审申请材料。

特别公告。

附件:全国股权转让系统私募股权机构做市商试点业务专业审核方案

为做好对参与全国股票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以下简称“做市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机构)的专业审核工作。试点”),根据《关于做好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4]118号)、《关于做好私募股权机构新三板做市试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 2016]40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审查方案。

一、一般要求

(一)审查的意义。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专业审核(以下简称“审核”)是指全国股权转让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授权。)做市业务实施方案,评价其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审查目的。按照稳步启动、优选试点机构的原则,全国股权交易中心将通过专业评审,选择不超过10家私募股权机构开展做市商试点业务。

(三)评价程序。试点期间,专业审核一次性开展,全国股权转让公司集中受理各私募机构的审核申请,组织专家开展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意见.

(四)评价原则。专业审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审查工作从被审查机构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减少自由裁量权;评审工作不受其他因素干扰,评审规模一致,对所有评审对象一视同仁;审查工作以简化程序为主,提高各环节效率。

二、私募机构申请审核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私募机构,可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审核申请材料:

(一)实收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稳定;

(二)连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3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机构和人员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四)有符合全国三板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做市业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风控人员不少于1人;

(六)具有风险控制水平高、可操作性强的做市业务交易和结算技术方案;并承诺在审核验收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公司测试;

(七)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

(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价机构

(一)评价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授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了跨单位审核工作组,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工作的具体事项。评审工作组专家将根据本评审方案评审私募机构试点实施方案。

(二)专家组成。审核工作组专家来自中国证监会、资管业协会、中国结算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部部门等相关部门,每个单位(部门)确定至少2个人(含2人)参加评审工作组。

(三)评价方法。评审工作组采用工作会议的方式。审议工作组会议召开时间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视情况确定。每次评审工作组会议原则上由7-9名专家参加,每个评审工作组成员单位(部门)至少1人参加。

四、评价过程

审核流程主要包括私募机构申请提交、专业审核、业务技术准备、现场受理四个环节。

(一)符合条件拟参与试点的私募机构,应当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做市商试点专业审核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私募股权机构业务全国股权转让系统》(见附件1)需向全国股权转让公司提交专业审核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的复核申请材料。

(二)评审组根据评分指标(见附件2)对申请院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将申请院校的分数排名和进入受理程序的院校名单公示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官方网站。对不符合本方案第(一)、(二)、(三)、(五)、(七)项规定条件的私募机构,申请机构将撤回申请材料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不再参与。审查和评分。

(三)进入受理程序的申请机构应完成机构、人员、资金、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上线测试及相关做市业务人员参加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中心组织的培训和报价公司。

(四)审核组会同申请人注册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派出机构,对申请机构的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以及申请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国股权转让公司在官网公告审核通过,进入试点名单。

五、审查验收内容

专业审核阶段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申报材料主要体现机构资本实力、资产管理规模、业务人员构成、监管处罚记录、制度完备度等待审核指标(具体审核内容见附件2)。

现场受理环节主要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检查申请机构的做市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

附件1. 全国股权转让系统私募机构做市商试点业务专业审核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内容

私募机构提交的专业审查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表

简要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试点业务(以下简称做市商试点业务)的要求和条件、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关于做市商试点业务的说明,并简要说明公司开展做市商试点业务的相关准备情况。

必须提交以下附件:

一、营业执照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证、会员证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文件

4. 公司政策

5、近三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实收注册资本证明

7、近3年资产管理规模证明

八、申请单位和人员近3年受行政机关、自律组织监督处罚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承诺书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就下列事项在承诺书中作出承诺并盖章签字。

1、本人及公司已认真、仔细地审核了应聘材料的内容,确认应聘材料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在专业评估期间,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向评估专家提供金钱、物品及其他利益,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估专家对公司的判断,不干扰工作评估专家的任何方式;在评估专家询问时,公司和本人的陈述真实、客观、准确。

3、现场验收前,按要求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确保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权转让公司的测试。

4、如公司或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试点实施方案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股份转让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规定,制定试点市场实施方案-制作业务(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业务组织体系

详细描述:公司做市商业务发展模式及业务决策与授权制度;内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划分、相互分离制约机制;做市业务与其他业务隔离机制;负责做市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配置和职责。

2. 业务发展计划

详细说明:公司做市业务方案、做市业务所需资金来源;经批准的初始做市资金数额、公司及管理层承诺的一年内做市资金;验收前承诺配备的做市业务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或人员(含交易岗、投研岗、风控岗)人数及相关工作经历;做市交易和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单元和账户系统,以及市场资金、证券结算方式;自主开发做市业务的优缺点等。

三、主要业务环节

详细说明:公司做市业务账户体系及交易单位设置;做市资金的审批、分配和使用;做市标的的论证和获取,包括标的选择标准、价格和数量的审批权限;做市股票报价决策与执行;库存股仓位的决策和动态调整;退出股票做市;交易记录维护、信息管理和保密;做市业务人员奖惩和考核机制;做市业务的会计处理;做市业务信息披露及报告安排等

4、业务隔离与合规管理

详细说明:公司做市业务与其他业务隔离制度和措施、利益冲突防范措施;业务人员对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行为的监控和防范措施;公司对做市业务的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办法等。

5.风险控制

详细说明:公司做市业务风险监控制度、流程及措施;风险控制指标类型和阈值;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和措施等。

6. 商业技术解决方案

详细描述:做市业务交易及结算相关的技术系统架构、功能设计及开发进度。

必须提交以下附件:

(一)做市商业务操作流程

(二)做市股票行情管理系统

(三)做市库存管理系统

(四)做市资金管理制度

(五)做市业务隔离制度

(六)做市业务风险监控系统

(七)做市业务合规管理制度

(八)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9) 内部报告和强制追溯制度

(十)做市业务专项技术系统编制说明

(十一)做市业务实施方案的合规审查意见和风险管理审查意见。

(十二)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做市资金数额的文件,以及公司和管理层出具的一年内使用做市资金数额的承诺书

(十三)做市商业务人员名册、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说明,或承诺配备的人员(包括交易岗、投研岗、风控岗、技术岗)数量和经历验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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