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2 03:09: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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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确定合理的工资薪金呢?(组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确定合理的工资薪金呢?(组图)

员工工资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很多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一环。那么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确定和调整工资薪金,具体如下。

一、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合理工资、薪金所得

眼下正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税前扣除工资薪金的确认和办理,既是重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为此,笔者总结了相关的税收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和工资薪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等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受雇有关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费用,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者雇用的职工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年终工资。增加。、加班费以及其他与员工任期或就业相关的费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合理工资薪金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薪金”。 《实施细则》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者有关管理机构制定的薪酬待遇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薪金的合理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为职工制定了比较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标准;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初级工资,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已就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得以减税、逃税为目的。

三、合理工资薪金的确定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应当得到加强。利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劳动合同等信息,对工资扣除数额进行分析,确保扣除准确无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收管理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9]85号)规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合作,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与已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相比较。两者差异较大的,由地方税务局进行现场核查或者检查,对已抵扣未抵扣税款的,依法进行处理。

《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为缴纳的单位或者个人收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的全体职工及全额扣缴申报。税法是指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在纳税期限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所得个人基本情况、支付所得数额、代扣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等相关涉税信息。

4、合理的工资及薪金发放时间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能及时取得的,到期由于各种原因。凭单,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记账面发生额;但最终结算时,应附具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

综上所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受雇的职工的合理工资、薪金,以全体职工全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为准(已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只要在汇算清缴前缴纳,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任用或受雇的定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界定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满一年(含一年),存在长期或者连续的聘用、雇佣关系;

2、员工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在职人员享受与本单位其他正式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培训等待遇;

4、员工的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界定的批复》(国税税函[2006]526号)三条中不再将单位是否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界定条件。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有关工资薪金的问题

1、科目金额填报成本费用所含金额。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是指每月应计的金额吗?是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计入的工资金额吗?

答:是的,即应付职工工资贷方累计金额——职工工资。而税额一栏,也填这个数字。这个数字包括预扣的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另行填写,工资薪金栏下有专门栏目。以供参考。

2、税额一栏是否也填写了应发职工工资-职工工资贷记金额?如果是这样,账户金额和税额是一致的,不可能增加或减少,对吧?

答:是的,应计工资都是已付且一致的,不需要增加或减少。

当然,企业往往会请专业人士或专业财务公司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好的规划可以最大化企业现有的利益。就本文而言,更多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信息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初级工资,请见会计学院资讯网。

正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结束,你准备好了吗?

现在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的结束。相信很多财务人员都在忙于这件事。

另外,企业所得税是税务登记考试的重头戏,每年必考!

在此特汇总企业所得税常用扣除项目中的税项调整项目及扣除比例(暂按提问频率和本人认为的日常涉入频率排序),仅供大家参考:

1、业务招待费(比例:60%或5‰,取小者):

(一)按从低原则扣除——按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取较小者扣除。

(二)企业筹备期间,与筹备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备费用,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扣除比例怎么算,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2、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比例:15%)

(一)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 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化妆品、药品和饮料制造业(不含酒类):30%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经营宣传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筹备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备费,并可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 计算扣除基础:销售(营业)收入(同营业招待费)

(六)企业申报和扣除的广告费应与赞助费严格区分。

广告由工商部门认可的专门机构制作;已实际缴费并取得相应发票;并通过某些媒体传播。

(7) 是会计法和税法的暂时性差异,可能会增加税收或减少税收。

3、公益捐赠(占比:12%)

(1)关注公益捐赠的范围——不符合规定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

(二)纳税人对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3) 超出标准的捐赠不能税前扣除: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

(4)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的,应分解为公允价值销售额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4.资产损失(比较复杂和独立,可以单独做简答题,也可以出现在综合题中,更不用说选择题了)

(1)允许税前扣除的为净亏损

(2)关注资产损失的范围

(3)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年度

一般规定

特别规定

实际资产损失

应当在实际发生的年度申报扣除,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

上一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扣除申报

允许追溯至年度扣除发生前的亏损,追溯确认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法定资产损失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和资料,证明该资产符合法定的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损失已进行会计处理。

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方法

1.清单申报

企业可按会计科目分类汇总,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并留存有关会计和税务资料备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因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按公允价格出售、转让或出售非货币性资产而产生的损失;

企业各种存货的正常损耗;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正常报废、清算损失;

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死亡造成的资产损失;

企业按照公平市场交易的原则,通过各类交易场所和市场进行债券、股票、期货、基金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2、特殊申报

企业应逐项(或逐项)报送申请报告,并附上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税务资料。

(5)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因存货损耗、毁损、报废等原因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应作为企业的财产损失,按规定与存货损耗一起在所得税前扣除。

(6)坏账损失税前扣除

企业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根据下列有关证据材料予以确认:

相关事宜的合同、协议或指示;

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当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当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法院终止(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债务人停止经营的,应当有工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应当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债务人本人死亡或者失踪证明;

属于债务重组的,应当有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益说明;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收回的,应当附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和放弃债权的声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会计核算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视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逾期1年以上且单项金额不超过5万元或低于企业年收入总额的十分之一,已在会计上作为损失处理的应收账款,可视为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5、借款费用(无比率。注:不超过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1) 加息和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2)资本化及费用问题(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三)扣除限额规定

(4) 资本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注意小额计算)

企业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应付资本金的,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实收资本与应付资本之间的差额应计提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的,由企业投资者承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6、工资薪金支出(无比例:注意合理性)

注:“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算范围不同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范围

7、职工福利费(比例:14%)、职工会经费(比例2%)和职工教育经费(比例:一般企业2.5%,超出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

注:三项费用的计算基数为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不能作为计算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的基数,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一)职工福利费

需要单独设置账簿准确核算的,没有单独账簿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将进行合理评估。企业为职工组织的“年货”、“过节费”、节日物资、差旅费等不计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二)企业支付给职工工会的费用,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允许扣除。

(三)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准予扣除。允许在未来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暂时是性别差异;

中关村示范区内经认定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动漫企业、技术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企业所得税扣除比例怎么算,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暂时性差异;

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注意:三项费用只有在发生时才能扣除,不允许扣除。

8、佣金及手续费(一般企业5%;财产险15%;人身险10%,注意转移支付,个人除外)

(一)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佣金费用,未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类型

部分

保险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15%

人身保险公司:10%

其他公司

限额按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计算。

(二)企业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可以现金支付给个人,但需要合法凭证。

(三)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向相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服务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不得在返利、业务提成、返利、入场费等费用中计入手续费、佣金等费用。

(五)已计入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六)企业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直接抵扣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应如实记录。

本文下载地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比例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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