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3 05:2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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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2号)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2号)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手续费、佣金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得超过下列规定计算限额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中介服务机构规定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等)计算限额为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第四条:“在开发客户、拓展业务过程中,电信企业(如受托销售电话上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理人支付手续费和佣金的,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5%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佣金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实际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服务费、佣金支出税前加计扣除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手续费、佣金支出限额为电信企业在客户开发、业务拓展过程中,因代销电话进网卡、电话充值卡发生的手续费、佣金支出。实施时间15日。”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保险企业费用和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财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保费收入总额扣除退保费等后余额18%(含金额)的佣金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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