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3 17:37: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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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老兵借200万炒1只股:两周后停牌重组 结果亏百万


  “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炒股”——这条红线,在新证券法中依然是不可逾越的。

  这条红线,可以更好维护市场三公原则,而有时候,也是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关怀和保护。

  但这些年来,总有证券从业人员变着法子硬要去碰这条红线。结果呢?

  套用一个段子:“结果令人舒适”。

  比如下面这个最新案例:有9年证券从业经验的王某旺,在申万宏源(5.040, -0.12, -2.33%)证券承销保荐任职期间,向同学借钱借账户买卖一只股票,非但没赚到钱,还亏损近150万元。事发后,又被证监会罚款10万元。

  8%年息借钱炒股

  上周,宁波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被处罚的人员,是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任职的王某旺。协会信息显示,王某旺于2011年12月入职申万宏源西部,2015年7月离职。次月起任职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目前显示在职。

  这位从业9年的投行老兵,亲身“下场”炒股,不仅证券账户是借的,连炒股的钱,都是向同学霍某辉借的。

  2017年8月30日,霍某辉在中国银河(11.400, -0.47, -3.96%)证券开立了证券账户。第二天,王某旺就与霍某辉签订了“书面合同”(别看不合法,竟然也有“合同”),约定王某旺出资3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霍某辉借款200万元,借款利息为年化8%,账户亏损由王某旺承担,借款部分的盈利金额由王某旺分成80%、霍某辉分成20%。

  就交易一只股票

  王某旺以8%的利率借钱炒股,非但没赚钱,还倒亏了一百多万。

  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5月23日,王某旺借用霍某辉的上述证券账户,持有、买卖“南京新百(10.370, -0.20, -1.89%)”。

  在王某旺交易南京新百后半个月后,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当年的12月26日,南京新百复牌,但复牌当天只是高开,随即就被砸至绿盘,留下了一根长阴线。

  到了2018年,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陷入流动性问题,在这一年的6月底,南京新百连续8个交易日跌停,股价快速被腰斩。

  在王某旺买卖及持股期间,南京新百的走势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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