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8 22:42: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商业银行拿下券商牌照猜想:混业打造航母级投行


  从更深层面看,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拿下券商牌照的背后是监管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调整融资结构。

  商业银行获得券商牌照重回市场的视野。

  6月27日,一则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的消息,让市场炸开了锅。消息称,证监会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

  证监会也在6月28日回应市场传闻时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但证监会也特别强调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5年前,监管层已将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提上日程,但最终因股市异动而搁置。一晃五年,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时过境迁,如今重提商业银行获取券商牌照又是为何?

  上位法限制仍存

  尽管市场讨论激烈,但商业银行想直接获取券商牌照,在法律层面来看仍有障碍。

  商业银行想获取券商牌照就要符合《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但两部金融市场的上位法都明确提出了商业银行目前暂时不能混业经营。

  2015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中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事实上,这一项要求自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来就已经确定,虽然为适应市场和经营环境变化,2003年和2015年《商业银行法》都经历了修订,但上述确立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始终未改变。

  今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总则第六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即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过,两部法律相关条款的最后都有“国家另有规定除外”的表述,而市场也都清楚这项补充条款意味着什么。事实上,这项条款为商业银行获得券商牌照留有空间,因此市场也猜测如果此次有关商业银行获取券商牌照消息准确的话,大概率将是以国务院特许或者授权的形式批准商业银行获取牌照。

  但这也决定了短期内,尤其是在上位法没有进一步修订前,商业银行大面积获得券商牌照,混业经营的可能性非常低,商业银行完全进入证券业的路还很长,尤其是现阶段商业银行入局券商的范围和规模有多大仍是未知数。

  市场诸多观点都认同,尽管法律层面有障碍,但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将是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目前我国已有商业银行取得了信托、保险等牌照,获取券商牌照可认为是完成了综合业务经营的闭环,此次可能推行的试点正是金融混业进一步推进的信号。

  不过,业界认为由此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变化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渐进式的变化。

  东吴证券(7.990, -0.30, -3.62%)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胡翔表示:“从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角度来说,混业经营是一个大趋势。但从分业到混业,从银行到券商,我们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制度框架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多头监管框架和统一机制仍需协调和完善,以应对金融混业更加复杂的监管形势;银行业和证券业在治理、激励以及风险文化上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统一。”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