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8 18:07: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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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承诺减税,年底都实现了吗?

总理今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减税降费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2017年,国务院出台多项减税政策,关系你我的生活。具体减了哪些税,来看税务总局的盘点———

政策要点:

1.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这一档税率。

2.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3.规范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执行要点:

简并增值税税率影响广泛,受益纳税人众多。文件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变化较大,需要纳税人准确执行。比如,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虽然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税率为11%,但可以按13%扣除率抵扣。但是,如果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不能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文件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执行起始日期:2017年7月1日

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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