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00:5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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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和经验: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实务

知识和经验: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实务

一,

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和重点

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和重点。 资产证券化的立法、运作和实施都是围绕标的资产进行的。 因此,从定义、范围、选择、增信、评级等方面对标的资产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是资产证券化的重中之重。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标的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清晰、能够产生独立和可预见的现金流量、能够被指定。 标的资产可以是单一的产权或财产,也可以是多种产权或财产组成的资产组合。 从这个定义来看,标的资产的最终法律属性是财产或产权。

基础资产的最高层——最高层是财产和产权,即基础资产的最终法律属性必须是财产或产权。

标的资产的子层级——子层级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即产权、债权、知识产权加股权; 标的资产的法律属性只能是其中之一,不能单独创设新的权利,如物权收益权、债权收益权等。

基础资产的基础层——基础层是债权和资产收益权。 资产收益权涵盖产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基础资产类型。 目前主要包括商业地产、基础设施收费权、信托收益等不动产收益权。 权、知识产权收益权、股权收益权等。

基础资产再细化——如果基础层面的基础资产还可以具体化,就对基础资产进行细化,直到不能再具体化。 例如,中信证券发行的“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 基础资产,其基础资产为主题公园的“入园证”,并非任何不动产收益权或“主题公园资产收益权”。 “园区凭证”本质上应归类为特定的资产收益权,但将本次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界定为“园区资产收益权”显然不准确、过于宽泛。 事实上,欢乐谷是一个综合性的娱乐休闲地产项目,包括娱乐休闲设施,以及酒店住宿和餐饮项目。 本次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不包括酒店餐饮项目资产。 只包括有门票作为收入证明的标的资产。 因此,对于标的资产法律属性的刻画,何时可以细化,必须具体化,直到无法进一步细化为止; 在里面找到相应的概念,但不能自己创建另一个概念。

二,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2014年下半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8份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涵盖了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基础资产的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基础资产现金流产生能力不确定性较大,因空置等原因无法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房地产租赁债权,待开发或在建物业占比超过10% % 基础设施、商业物业、住宅物业与其他房地产或相关房地产收益权相关的标的资产。 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每六个月发布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将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列入负面清单,并不自然意味着地方融资平台不能成为原始所有者(融资人)。 如果地方融资平台未来现金流较好,作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不在负面清单内,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仍可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

三,

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表内外

对于应收账款、信贷资产等债权资产,原则上可以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须受银保监会授信资产额度限制; 至于企业租赁资产、小额贷款资产等是否可以解除,则由会计师按照会计准则独立判断。

对于具有未来收益权的资产,原则上由于标的资产的现金流量受制于原所有者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外部市场因素、财产不确定性等因素,标的资产上市难度大,实质资产证券化 以上是以标的资产为抵押品向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关于资产证券化标的资产上市与否,国际上出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局外人”和以欧洲为代表的“局内人”。 由于美元的世界货币优势,美国的资产证券化自然倾向于将标的资产的风险和回报转移给投资者,从而实现标的资产与原所有者和资产管理人的破产隔离; 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以原受益人的基础资产为抵押的债券。 在当今中国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原有的利益相关者(融资方)和投资者之间保持动态平衡,不能单方面强调上市而牺牲投资者的利益。

四、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优选

资产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标的资产的类型选择。 确定基础资产类型后,下一步就是对同类型基础资产进行优化,即选择符合条件的基础资产进入资产池,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以租赁资产作为标的资产实现证券化为例,标的资产符合条件的条件是:

1.发起人为经营1年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或经营3年以上的非金融租赁公司; 或境内有资信的外资或内资金融租赁试点公司。

2、标的资产在原所有者的五级分类体系中属于正常类别,且所有租赁合同均已出租; 标的资产或租赁标的不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秘密,不涉及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破产程序;

3、期限要求:产品期限不超过5年,加权期限不超过4年。

4.评级要求:优先评级为AA以上。

5、集中度要求:标的资产所属的行业和地区尽可能分散。 原则上单个标的资产的数量不超过资产包总量的15%,以最大化标的资产包中的资产数量。

6、原则上选择易于变现、流动性强的租赁资产。

7、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条款明确,不存在不得转让等限制性条款,无需征得承租人或其他主体的同意。 原所有人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资产证券化. 基础资产,不存在标的资产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

8.原所有人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价款(原所有人有权保留的保证金,应由其承担的部分承租人,且支付货款的义务尚未届满或者不符合支付条件的)。

9. 除以保证金抵扣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无权要求扣除或减免租赁合同项下应付金额。

以基础设施收费权为例,符合条件的标的资产条件为:

1.发起机构为地级市及以上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高速公路、隧道等收费企业。

2、抵押权出让人享有抵押权所附资产的合法权益。 所附资产合法、合规、合理。 并且不存在容易丢失的可能,或者增加了保险等保障措施。

3.费用归属清晰,不存在不得转让等限制性规定,不涉及国防、军工等国家秘密,不涉及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或破产程序; 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

4、收取资金的权利可以形成封闭的监管资金流。

5、转让充电权的企业信用等级可达到AA及以上同等外部评级。

6、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担保措施在内的其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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