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05:3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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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初期创始人应该持有多少股份?

创业初期创始人应该持有多少股份?

创业初期,创始人应该拥有多少股份?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明确:

1、创始人在创业初期需要什么样的权利?

2、不同持股的权力有何不同?

3、创业的目的是什么? 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以上三个问题,我们一一来看。

1、首先,创始人在创业初期应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创业初期,一般来说,公司规模不大,商机不多。 需要快速识别并尽可能抓住每一个机会。 抓住机会,需要有人速战速决,当机立断! 因此,在创业初期,创始人需要拥有经营决策权,快速决策权。 既然是速决权,就不需要冗长的决策流程和机制。 最好有制定规则的权利(有时候股东很多,这其实不容易做到)。 比如我们不需要董事会,只要一个执行董事就够了,创始人就是执行董事,还有一个总经理。 执行董事最好兼任直接任职。 随着业务的发展,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将分开。 发展大了,或者融资之后,再修改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权利将不再详细描述。 工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范本一般都有。 但是,由于它是模板,因此可能不适合您。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同意。

既然你需要制定规则的权利,你需要成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那么说白了,在创业初期,你需要对公司运营的控制权。 管理控制权可以通过大比例股权实现,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将在下一个问题中详述。

除了控制权之外,还需要其他的权利。 创始人一般是最愿意为公司的发展着想的人,理论上也是最愿意付出的人。 既然付出了,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因此,在设计股权时,适时设计同股不同权。 差异不应太大。 比如三个人创业,创始人拥有70%的股权,但只有30%的分红权,而另外两个联合创始人拥有70%的分红权。 在前期,大家可能会相安无事。 但是随着发展,创始人付出的最多,得到的回报却很少,还会有亏损,所以相差不要太大。

如何解决类似的不公平问题,则需要建立动态的公平机制。 例如,公司净利润的30%按信用分配,其余按权益分配; 增资。

这里简要描述第一个问题。 创始人需要决策权,受益权不能太小。

2、我们再来说说第二个问题。 不同持股的权力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网上类似的知识点太多了,因为这些知识点都是固定的法规,也是最容易“学”的(死记硬背也可以),所以这里就不多做解释了,简单列出来。 以下持股数量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多少才能有绝对的控制权,不一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注:合伙企业是一种组织形式,并不代表由几个人就是合伙。公司就是公司,合伙企业就是合伙企业,公司依据《公司法》,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

1、持股比例达到10%时,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有权申请解散公司

具体用途是什么? 如果大股东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应该在公司有困难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其他大股东也不愿意召开股东大会。 如果你有10%以上的股权,那你就来建议开会,这个会议一定要开。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只有3%,你可以联合其他小股东一起达到10%。 完成。

2、持股比例达到34%,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什么是大事! 所谓重大事项,在公司法中有部分规定,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 公司章程中还规定了一些重要事项,例如:公司章程中,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需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有否决权。 同样,这里说的是表决权,多人一起否决也是可以的。 另外,这个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达到三分之一表决权的人有否决权,也就是说有33.34%的表决权有表决权。 对重要事项拥有否决权。

3、当股权比例达到51%时,您就拥有了公司的控制权

与上述34%的解释相比,你应该可以想象,这种对公司的控制权并不包括重大事项,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了重大事项,股东大会表决 其他事项由拥有51%表决权的股东说了算(注:这个51%其实是过半,也就是说50.1%也可以)。 由于是不包含重大事项的控制权,所以这种控制权只能算是基本控制权。

4、当股权比例达到67%时,您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这样比较容易理解。 它对应于 34%。 如果你有67%的控制权,别人不可能有34%的否决权。 所以,我不会解释太多。

其他的,会有一些比较关键的比例,但是用处不大。 比如外资占2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可以享受外资待遇; 有1%、3%等比例,网上流传很广的两种,但其实都适用于股份制公司; 此外,如果有董事会,提名董事的权利一般是按持股比例获得,但即使持股比例很小,也可以通过。 《公司章程》规定了提名董事的权利,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 上述经营控制权属于董事??会。 如果获得半数以上的董事提名权,就相当于控制了董事会,而董事会是管理层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控制着经营权。 在《深度剖析阿里合伙人制度,你会用吗?》一文中,详细介绍了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通过极小的持股控制董事会。 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了解一下。

回答前两个问题,其实只是技术层面的探讨,更应该关注战略层面,即“道”层面。 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三个问题。

第三,创业的目的是什么? 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我们一直在讨论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利,我们有多少权益。 这些虽然重要,但必不可少。 但是,我们应该有一些原则和使命感,我们应该乐在其中。 这样,创业的过程就不会那么枯燥,也不再是赚钱的机器。 有希望。

那么我们做生意的目的是什么?

可能是为了实现人生和社会的价值,可能是为了解决某个社会问题或小需求,也可能是有武功却??没有施展的平台。 当然,也可以是为了赚钱,但绝不能只是为了赚钱。 如果不只是为了赚钱,那我们创办的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公司活着,创始人也在!

也就是说,为了各种目的,我们去创业公司股份多少才能有绝对的控制权,或者成立公司。 只要企业还活着,并持续为社会和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就是成功。 在利润方面,如果拖累了公司,那真是得不偿失,再多的股权也是白搭。 一个比较正面的例子是海底捞。 有四个伙伴和两对夫妇。 为了公司的发展,创始人石永红退居二线。 创始人张勇接手股权,继续带领团队。 史永红回答说:“后来我想通了,虽然我的股份少了,但我可以赚更多的钱,也有更多的闲暇时间,而且他是大股东,我多操心,公司就会发展得更好。”

股权架构师张飞先生在与石永红交流时,石永红表示,合伙人就像夫妻一样,最重要的是共同努力!

公司能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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