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6 03:15: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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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执行?(一)

建筑安装: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执行?(一)

一、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实施?

1.施工企业总公司直管的跨区域项目部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按月或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已预交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从总公司向项目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按季计提已预交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由项目部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2.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承包科,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公告2012年第57号。

三、建筑业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按照下列方法预缴:

(一)总行只有跨区域项目部的,扣除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余款在当地缴纳;

(二)总行只有两级分支机构的,按规定计算总行和分支机构的应纳税额;

(三)总行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又有跨区域二级分支机构的,先扣除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再按规定计算总分支机构应缴纳的税金支付。

四、施工企业总部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支机构、项目部不办理汇算清缴。

2、跨地区合并纳税的建筑企业总公司申报异地业务预缴税款时,项目部预缴税款如何填写?

1.预缴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期预缴税款申报表(甲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及填报说明,第14行申报表“特定业务预缴所得税税额”是指按照税收规定对特定业务预缴(征收)的所得税额。对于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施工企业总机构按0.2%的税率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在本行填报。

2、申报汇款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甲类,2017年版)》及填表说明:

(1)A109000《跨区域经营合并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第6行“建设项目部直管总行预分摊所得税额”:填写并建筑企业总机构按规定申报预缴税款时报告。项目收入的0.2%预提所得税至总公司直管项目部所在地。

在第7.8.9.10行分别填报累计分摊所得税。

(二)申报表主表第32行“本年累计预缴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本纳税年度累计预缴所得税额,包括:为特定业务预付(征收)的所得税。施工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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