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05:03: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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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围绕“去三、减、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工作,集中印发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负、加大创新投入提供支持。税收优惠。

1、税前扣除政策

(一)公益事业捐赠扣除政策

为贯彻依法征税原则,实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的有效衔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法》。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为落实上述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抵扣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明确政策实施细则:一是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适用本政策。县级(含县级)及其下属部门、直属机构。二是企业当年发生的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部分,合计不超过年度总额的12%企业当年利润。三、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时,企业应先扣除上年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需要说明的是,财税[2018]15号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但企业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2016年未税前扣除部分。也可结转至未来三年进行税前扣除。

(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政策

为更好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引导企业增品种、提质量、创品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广告费及业务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2015年底到期的化妆品生产销售、药品生产和饮料生产、烟草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7]41号)持续至2020年底。需要注意的是,与原政策相比,财税[2017]41号文件进行了小幅调整,将第一条中的“化妆品生产、销售”改为“生产、销售化妆品”,明确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销售企业、化妆品生产销售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

(三)职工教育费扣除政策

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提升我国服务业综合竞争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延长服务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的通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向全国实施》(财税[2017]79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部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允许计入应付费用。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四)中小企业融资(授信)担保机构准备金扣除政策

为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通知》。 《中小企业融资(信)保机构备付金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财税)〔2017〕22号),延续了《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贷)担保机构备付金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的基本政策框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储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财税[2012]25号)。然而,需要说明的是,新文件对原文件的若干条款进行了调整:一是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统一修改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关于促进融资担保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 融资担保机构中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还包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原有的政策框架下。二是取消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证的规定。三是适当调整中小企业融资(授信)担保机构税前扣除条件。%以上”修改为“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金额占当年担保业务总量的70%以上”,提高了担保业务的科学性。四是明确实施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证券业准备金支出扣除政策

期货公司的比例将从原来的百万分之五到十分之一降低到百分之五十到百万分之一。本文件实施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政策

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明确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年末贷款损失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七)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费用扣除政策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上海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率,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党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的通知》(税通字[2017]38号) ),明确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国有企业管理费用,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可按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额计算。

(八)冬奥会、冬残奥会赞助及捐赠扣除政策

为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社会组织、团体资助的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测试赛提供的资金、物资和服务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税收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为更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7〕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当年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须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与规定。资格期限届满当年,在重新认证通过前,可按15%的税率暂预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税务机关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过程中或优惠期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日常管理。该组织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自认定证书不符合资格当年起享受的税收优惠。三是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理办法的公告》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年度汇算清算表(公告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需要说明的是,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6年1月1日后,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国科发火[2016]32号)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

(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征收范围:一是细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内六项费用的具体口径,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用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是明确政策执行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包括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核算加计扣除口径,剩菜剩饭等专项收入抵扣加计扣除费用的时点,研发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资本。转制时机、失败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委托方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权益不得转让给受托方,委托关联方加计扣除的口径——扣减等。 三是明确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及以后年度结算结算。以前年度已征税的,不再调整。追溯享受优惠政策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税前扣除实际发生金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内分摊税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明确了科技创新的条件和管理办法——型中小企业。

为落实上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明确了财税[2017]34号文适用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的规定优惠政策。已列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按照《办法》取得登记号的企业

(四)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试点

下同)以股权投资方式,在股权持有期内可持有投资金额的70%。法人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在当年2年内扣除;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下一纳税年度抵扣。二是有限合伙创投企业连续两年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创业科技公司的,创业投资公司的法定合伙人可以扣除创业科技公司投资额的70%。合伙创投企业分享的收益;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为落实上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进一步明确了投资额和两年后投资时间的计算口径,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支出比例的计算口径,合伙创投企业合伙人出资比例的计算口径,员工人数,总资产计算方法、法人合伙人合并计算、扣除等政策执行口径;备案管理要求;建立转介机制;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 ]43号文),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海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和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第23号,

(六)节能、节水、环保特种设备投资信贷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特种设备是否符合条件的,可以请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环保等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三是明确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是指符合2017年版目录的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等指标。四是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版目录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如企业1月1日至9月30日采购的特种设备,

(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先进技术大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原来的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扩大到全国实施。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认定管理程序方面,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区、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省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鉴定,并将列出获证企业名单,相关情况已通过科技部“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备案。此外,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须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按时报送数据。需要说明的是,现有31个示范城市按照原管理办法认定的2017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有效。市)落实制定的标识管理办法。

(八)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推迟3年实施 农村金融优惠政策继续纳入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90%和保险公司为农民工提供保险服务取得的保费收入种植业、养殖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九)小额贷款公司优惠政策

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中发挥积极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文)明确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90%的比例计入总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十)支持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确保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财税[2017]60号),北京冬奥组委免征企业所得税,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相关的收入以以中国奥委会与主办城市签署的协议为准。中国奥委会签署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主办城市合同》,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规定,北京冬奥组委为中国奥委会分期付款。收入、按比例支付的利润分成收入、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相关的收入、奥组委分期支付的北京冬残奥会取得的收入免征公司所得税。

(十一)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相关旅游产业项目纳入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7]2017号 将相关旅游产业项目列入《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鼓励区内工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统一按照《平潭综合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执行。

(十二)外国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免预提所得税政策

为促进外商投资增长,提高外商投资质量,鼓励外商继续扩大对华投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 《关于外国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免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明确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并直接投资鼓励类投资投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所得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3、企业改制政策

公告明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子公司。重组期间,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其原计税基础确定。或者摊销不能免税。同时,与增值评估相关的资料应由改制企业留存备查。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办理企业所得税手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企业改制,也可按本公告执行。

4.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

(一)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相关政策

联合体各方企业可凭总承包单位和联合体牵头企业出具的分工单申请授信。此外,公告还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一是明确了总承包企业和联合体牵头企业下达分拆令时的备案材料和留存参考材料。二是总承包企业和联合体牵头企业应为每个项目建立单独的单一账户。三是要求建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联合体各方与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审核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

原适用于石油公司的综合授信法或分项授信法适用的政策和适用于中国银行和石油公司的间接授信等级政策由三级改为五级,扩大适用致所有“走出去”的企业。具体而言:企业可选择按国家(地区)单独计算(即“不按国家(地区)分类”),或不按国家(地区)汇总(即“不按国家(地区)分类”)项”)、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度和抵免额度按规定计算。一经选定,5年内不得更改。企业在境外取得的股息收入,按规定计算企业境外股息收入的可抵扣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额度时,外国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20%以上股份的,以按照规定确定的数额为限与规定。五层外资公司。

五、“放管服”政策

(一)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为继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帮助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风险。公告明确,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税务部门将对计税逻辑、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的关联性等进行风险提示服务。对于申报纳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还明确了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流程。

(2)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修改

为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在保留《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年报》基本架构的前提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型,2014年版)》 接下来,根据修改后的“简化形式、优化结构、方便报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型,2017年版)》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2017版报关单根据政策变化调整了部分表格和数据项,精简了部分表格,优化了部分表格数据项,明确了部分表格数据项的报告标准和逻辑关系。2017版报关单由原来的41个简化为37个,涉及优化调整25个表格,减少1100余项数据填写,调整200余项申报形式更加紧凑。表单中的列设置的更合理,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更清晰。请注意,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人汇算清缴。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予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上一年度涉税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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