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8 04:11: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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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有何区别?答记者问

本文: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有何区别?答记者问

编者按: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着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Q: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有什么区别?

答:两者有以下区别:

一是合同标的物不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失效),专业承包工程类包括地基与基础设施、土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等60个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失效)规定了劳务分包的种类,包括木工、石工、抹灰、石材生产、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力等13种例如钣金和线材加工。从上述具体工程清单可以看出,专业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劳务分包的标的是劳务作业,技术含量低,与工程成果无关。

二是建设内容不同。在专业承包中,第三方以自己的设备、材料、劳动力、技术等独立完成工程。在劳务分包中,第三方仅提供劳务,分包方提供技术和管理,两者相结合可以完成建设项目。例如,甲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自行采购材料,再委托劳务单位乙找工人施工,甲单位仍组织施工管理。

三是承担不同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业承包中的第三人应当就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对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中的第三方对工程承担合格责任,一般以监理工程师验收为准。

第四,程序要求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承包人必须按照约定或者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将工程分包。劳动法律关系仅限于劳务分包双方当事人,无需征得用人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同意。

五是聚落性质不同。专业承包的对象是工程的一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第三方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和利润组成。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劳务操作,第三方与分包方结算的是直接成本中的劳务成本和相应的管理费。

问:工程分包和专业承包有什么区别?

答:两者有以下区别:

首先,合同标的不同。工程分包后,出让方即分包方解除承包关系,受让方即分包方成为合同的另一方,出让方不对受让方的履约承担责任。分包在理论上称为合同转让,是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移。《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委托第三人完成。 . 由此可见,专业合同是指委托人或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订立协议后,原承包人未解除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承包人承担连带合同义务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本合同附于总合同。由此可见,专业合同是指委托人或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订立协议后,原承包人未解除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承包人承担连带合同义务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本合同附于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本合同附于总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本合同附于总合同。

二是法律限制程度不同。工程分包属于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句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分包给第三人或者建筑工程拆除后分包给第三人一方以分包的名义。” 依法成立的专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以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人完成;同时,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与此相适应劳务分包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与他人分包。招标人的同意。《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完成……”因此;专业承包具有法律效力,有相应的条件和限制: (一)承包人的分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或者征得发包人的同意;(2) 分包方应具备相应资质;(三)分包工程仅限于非主体和非关键部位;(四)分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遵守其中一项构成非法分包。

第三,承包商(分包商)在项目中的地位不同。在专业承包中,总承包人独立完成主体工程,管理分包工程。对于分包,通常分包方只收取管理费,不为项目建设提供任何技术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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