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5 21:46: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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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收悉)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收悉)

你好:

您在我站提交的税务咨询问题已收到个人投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

三、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实行“先分割后征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计算。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办法》(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税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财税[2008]65号)实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人)。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税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劳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租赁收入等。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基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比例时,按各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总额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实行核算制征税的,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试行)》的规定核定生产经营所得。 (国税发[1997]43号)。但是,下列项目的扣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本办法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扣除标准确定。个人所得税法。投资者的工资不可抵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 第 65 期):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的扣除标准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己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其企业工作,按月领取工资收入,不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确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比例,再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工资税前不得扣除,投资者本人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个人投资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手续请咨询您的主管或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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