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8 08:41: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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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职工福利时扣除)

会计实务: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职工福利时扣除)

问题一:向员工提供自产产品作为销售额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时是否仍计入员工福利或工资中扣除?

例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自产产品作为销售额确认为收入。扣除成本后,经会计核算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应计入职工薪酬或职工福利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时应重新扣除。感觉不应该,但是按道理也绕不过去这个弯。

回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于向职工提供自产产品的企业,无论是职工薪酬还是职工薪酬,都需要确认收入,与税务处理一致,所以无须汇缴企业所得税 计算后视同营业税调整。企业“福利费”超标的,需进行纳税调整。

1. 工资的计提或福利费的计提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非货币性福利)

2、用自产产品支付

借:员工工资 - 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或: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公允价值计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问题2:混合销售中9%的运输费是专门开发票的。销项税是按9%还是13%计算的?

适用税率为13%的货物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混合销售,即一次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劳务,如销售货物和交付货物,货物(不含税1000)为价值-加13%税专用发票,运输费(不含税100)开9%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项税为1000×13%+100×9%,即1000×13%+100× 13%?

回答: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四十条规定,销售既涉及服务又涉及商品的,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单位与个体工商户混合销售,按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混合销售的,按照销售劳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募集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滞纳金利息、补偿费、代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仓储费、质量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以下项目:

(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已交交通费:

1、托运部开具给买家的运费发票;

2. 纳税人将发票转给采购人。

因此,对于以生产、销售商品为主业的,销售商品和承运运输构成混合销售,运费构成价外费用,增值税按所销售商品的税率计算。 ; 如果货物的税率为13%,则税率应为相同的13%;如果货物的税率为9%,则税率应为9%;同样,如果货物是免增值税的,运费也是免增值税的。

问题三: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如何影响净利润?

这里说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增加和变动不影响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总额,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总额。损益表,那么我可以理解为不影响净利润,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变动。既然不影响净利润,为什么还要调整呢?

回答: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通过影响“所得税费用”来影响净利润。

例如,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税率为25%。如无税项差异及税项调整,则“所得税费用”及应交所得税为25万元,净利润=100-100×25%=75万元。

情形一:利润总额为100万元,税率为25%,但公司可享受一次性抵扣购买一台设备的价值运费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产生20万元的税差(预-扣税金额大于会计折旧)。

应纳税所得额=100-20=80万元;

应纳税额=80×25%=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

所得税费用=20万+5万=25万元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100万元-25万元=75万元。

如果企业执行《小型企业会计准则》等原因,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净利润=100万元-20万元=80万元。

情况二:如果企业亏损100万元,如果没有其他税收差异。

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净利润=-100万元;

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且预计未来税前能够弥补的,净利润=-100万元+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下,净利润仍为-100万元。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发现,在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会影响“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净利润。

问题四:递延所得税和递延税款有区别吗?

回答:

递延所得税:是一个会计术语,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为暂时性税项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税:是一个税收术语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出现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

例如: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居民企业通过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将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计算和缴纳。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投资有困难纳税的,一次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合理确定的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缴纳计划之日起5个日历年(含)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发生上述应税活动的。

问题5: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在未来抵扣。此项扣除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借:应交税款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回答:

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时,通常不单独分录,而是合并分录。

在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并不是直接冲抵“应交税费”,因为在做会计分录时,“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增加或减少的净额运费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即增加额和减少额免赔额先抵消。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年抵销后的金额,可能在贷方)

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当年抵销的金额,可能在借方)

问题六:A融资租赁公司从生产企业购买资产,将资产(动产)出售给B融资租赁公司,A融资租赁公司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

根据描述,经济业务是商品的销售。与一般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一样,增值税发票是按商品销售额开具的,增值税税率由商品本身决定。

问题7:母公司下属子公司属于农业行业,会使用部分农业会计科目。合并报表应该如何设置?

百度一直说要调整到母公司的会计科目,但是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不使用农业会计科目是不可能的。

回答:

所谓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一致,并不要求所有会计科目一致,而是首先要求所执行的会计准则(制度)一致。例如,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子公司也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样,如果母公司执行《小型企业会计准则》,则子公司无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农业企业来说,与普通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拥有生物资产,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也就是说,农业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会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在财务报告中填报“存货”,与产成品、存货相同。

母子公司实施同一会计准则(制度)后,要求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在各自的判断和选择上保持一致。例如:固定资产折旧统一采用平均年限法,房屋折旧年限统一确认为XX年等。只有在会计政策一致的情况下,母公司和母公司相关指标才能进行比较。附属公司。

问题八:临时税务登记证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应当申请但未取得营业执照,但有纳税义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承包、转租取得的收入;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取得“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取得收入,即使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九:员工假探亲票报销可以抵扣吗?

回答:

员工假探亲票报销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购进用于消费的货物、加工修配劳务、劳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此处所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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