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12:42: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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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跨地区税务登记的建筑企业及预缴增值税的区别

【实务】跨地区税务登记的建筑企业及预缴增值税的区别

1. 跨区域概念1、跨

区域: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例: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的建筑企业,在北京市朝阳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

【补充】单独列出的城市列表: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2、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提醒】营业执照上是否有注册资本,简单通俗的判断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注册资本的,则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的,就不具有法人资格

示例:北京市海淀区某税务登记建筑企业在天津市和平区注册子公司,并缴纳自己的企业所得税

二、首先判断项目部门的性质

(1)建筑企业总公司直辖的项目部门,其特点/判断标准:

1. 无需本地商业和税务登记

2、需要办理跨地区涉税事项申报(正常情况下)(跨地区增值税预缴),作为总公司办理跨地区事项申报。

(二)设立非法人分公司直管的项目部及其特点/判断标准:

1. 需要当地商业和税务登记: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是否需要申请跨区域涉税事宜

(1)如果分项项目的位置和机构不同,跨区域

事务报表(需要跨区域预付增值税)作为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将建设项目经验收入计入分支机构的收入。(2)如果分行项目所在地

与机构所在地相同(无需跨地区预缴增值税,但预收账款需预付增值税),财务会计核算将建设项目经验收入计入分行收入。

【做法】是否设立由施工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

还是成立一个项目部,由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实践中,企业说了算,你懂的。不过,现在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另请参阅:

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一)建筑企业总公司直辖的项目部门

1、现场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一般情况下:预缴增值税时,先缴企业所得税

3、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从营业收入中预缴0.2%的所得税

4、预缴税款时计算的税额按企业总收入确定,分包金额不能抵扣(预扣增值税时可扣减)。

另请参阅:

5. 实际营业收入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

一般的计税方法应提前划分为企业所得税=÷(1+9%)×所有价格和价外费用0.2%。

企业

简化计税方法下提前缴纳的所得税=全价和价外费用÷(1+3%)×0.2%。

(2)小规模纳税人

提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价和价外费用÷(1+3%)×0.2%。

6、向总公司申报时,可扣除项目实际营业收入0.2%的企业所得税额及项目部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总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年终对账少于预缴税款后,由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退税或者扣除。建筑企业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其他省市的纳税情况(合同、发票、纳税单据、纳税证明),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实践中:还应查阅以下信息):

(一)建设工程合同签字人为建筑企业总公司;

(二)建设工程发票开具人为建筑企业总公司;

(三)纳税函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证明已缴纳税款,纳税人应为建筑企业总公司;

(四)税种性质为企业所得税;(

五)不超过发票金额(不含税收收入)的0.2%。

填写

报税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当年累计实际缴纳所得税”:按照税收规定填写纳税人当纳税年度累计月(季)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深圳,包括已按税规定为特定企业预付(征收)的所得税, 以及建筑企业总公司直辖的跨区域项目部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

【特别提醒】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的企业所得税额由项目部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拨,可在向总公司申报时扣除。

(二)设立由非法人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门1、按照

规定,由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总资产确定的分配比例,在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税。2、二级

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直辖的项目部不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统一纳入二级分公司

3.二级分支是

负责管理二级分公司所在省市外省市建筑企业设立的工程项目部

(1)如果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不同,二级分支机构

办理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且建设项目营业收入纳入分行的,不得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2%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二级分行统一计税。

(2)如果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相同,则建设项目纳入分行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深圳,无需办理二级分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不得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2%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二级分行统一核算分配。

四、如何计算和分配总分会最终分部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第 1 步:汇总应纳税所得额

步骤 2:计算每个分支的分摊比率

第 3 步:确定每个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 4 步:计算相应的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总额

五、总分机构不同税率如何分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规定,总部位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区以外且分支机构在优惠地区设立的企业(不含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仅在西部大开发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 优惠地区)仅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在认定分公司是否符合优惠条件时,仅根据分公司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西部地区鼓励产业目录》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来确定。

十川君的笔记:国家

税务总局2012年第12号公告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10年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存在总公司位于不同税率区域的情况,应计算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额。

第一步:总公司统一计算所有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划分不同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步:根据各自的税率汇总税款;

第四步:再次划分不同地区的应纳税额。

示例:某建筑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A、B、C区设有三个分公司,公司实行总公司汇总税制。在2020年财报中,三家分公司A的营业收入、员工薪酬和总资产占比分别为10%、15%和20%。分公司

A在昆明市提供城城轨道交通新线建设服务,西部大开发适用15%的优惠税率政策,总公司等分公司税率为25%。

第一步:按照相关规定,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4000万元

第 2 步:划分每个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分

行A、B、C分股50%,即应纳税所得额=4000×50%=2000万元。

2、计算分行A的分摊比例。总

公司按照上年度营业收入、员工薪酬、总资产三个因素计算各分行分摊所得税比例;三个因子的权重分别为 0.35、0.35 和 0.30。分行

A的分摊比例=(分行营业收入之和/各分行营业收入之和)×0.35+(分行员工工资/各分行员工薪酬之和) × 0.35+(分行总资产/各分行总资产之和) × 0.30 = 10%× 0.35 + 15% × 0.35

+ 20% × 0.30 = 0.1475

3、计算分行A应纳税所得额=2000×0.1475=295(万元)。

第 3 步:计算不同税率区域的应纳税额总额

1、分行A应纳税额=295×15%=44.25(万元)。

2、总公司等应纳税额=(4000-295)×25%=926.25(万元)。

3、应纳税额总额=44.25+926.25=970.5(万元)。

第 4 步:分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各分行分摊企业所得税的50%=970.5%×50%=485.25(万元)。

2、分支机构A分摊企业应纳税额=485.25×0.1475=71.57(万元)。

同样,根据给出的条件(本案中未列出B公司和C公司的相关条件),计算B公司和C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特别提醒】总部位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区以外的企业,在优惠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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