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10:51: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率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订),厦门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以下简称对部分行业核准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调整,现作为《公告》)调整。现全文如下:

一、为什么要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受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和需求疲软影响,厦门企业经济效益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将长期处于复工复产阶段。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促进和调节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局在应税所得额范围内下调了厦门市企业所得税现行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已获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渡过难关。

2、调整了哪些行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本公告将制造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由7%下调至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由5%下调至4%,餐饮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由5%下调至4%。从 12%。降低至8%,将娱乐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率由20%下调至15%,将其他行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率由12%下调至10%。

例如,某餐饮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率由12%降至8%,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下:

500000*8%*25%*20%=2000元

比本公告发布前按12%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少1000元厦门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减轻了相关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负担,有利于抓好推进“六保”,积极帮助市场主体复工。增加动能。

三、本公告发布前厦门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本年度获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企业是否可以适用本公告?

答:考虑到年初爆发新冠疫情,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告》所得税”(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修订)第一条同时废止。本公告发布前,本年度已核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企业,如涉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将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评估。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核准税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