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09:54: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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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以下简称“公告”)。一起来分析吧~

1、固定资产折旧的一般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 房屋和建筑物 20 年

②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等生产设备10年

③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④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交通工具4年

⑤电子设备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2.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① 房屋、建筑物以外的闲置固定资产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④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 单独计价的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⑦其他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按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从不再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使用12个月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交通工具等。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设备器具抵扣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发放。 第三十一条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收入和折旧将不再按年计算。

例:企业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新设备、器具折旧怎么算企业所得税,单项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扣除,这里设备用具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所谓设备器具,是指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缩短或者加快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①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②常年处于强振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百分之六十;采用加速折旧法的折旧怎么算企业所得税,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专项税收优惠

1. 2014年1月1日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以及轻工、纺织、重点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允许按1月1日后新购置固定资产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 2015年,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2.各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仪器设备及生物制药制造、特种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等新购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研发与生产经营共用仪器设备及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研发及设备情况 生产经营共用仪器设备,如果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作为一次性税前扣除。

3.各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4、2014年1月1日后各企业、行业新采购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生物制药制造、特种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其他小额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研发和设备允许加速折旧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价超过100万元的。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66号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上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行业范围扩大至所有制造业。本公告发布前,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生产企业,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本月(季)预缴申报或2019年年度结算缴纳中享受优惠待遇。公告。

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预缴、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享受固定资产折旧优惠政策的企业,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只需按规定收集留存资料备查即可。提前还款时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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