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06:48: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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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采用哪一版的申报表表单?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采用哪一版的申报表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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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算专题13

202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内幕答案 - 纳税申报表

1、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使用哪个版本的申报表?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填报格式和说明进行了修改中国(A型,2017年版)”。本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办理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使用公告附件中公布的申报表及填表说明。2、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了什么?答:这次。其中,调整表式及其填写说明的表格有11个,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本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清单》(A105000)、《捐赠费用及纳税调整表》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税金调整表》(A10508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税金调整表》(A10509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税金调整表》(A105120) ,《企业所得税减免亏损附表》(A106000),《所得减免税优惠附表》(A107020),《所得税减免优惠附表》(A107040),《

答:一是根据(财税[2020]31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临港新区试点重点行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贸区》(财税[2020]38号),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行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第28.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申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工业企业优惠政策贸易园区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优惠政策。

二、根据条例(2020年第45号),新增第28.4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及下列适用申报所得税优惠政策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4、新出台的新报关单主要涉及哪些政策?答:主要涉及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全额扣除;(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行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的企业,符合技术转让所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法人创投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以个人股东年末持股比例为准。5、最新修订的报关单对往年有影响吗?答:本次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未来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填写报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相关规定与24号公告不一致的,不予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上一年度涉税事项的,应当按照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有哪些?一次填写的信息太多怎么办?答:为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节省纳税时间,建议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系统提供明确的填表指引和信息提示。今年,我局对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功能进行了优化。表格之间随时切换,表格相关数据会自动关联,无需一张一张保存表格;纳税人可以更方便、快捷、准确地填写报关单;同时,在线申报功能还支持单独填写,即 可以先填写一部分表格,暂时保存,不必一次性全部填完。网上申报系统支持先备案后缴费的方式。纳税人可先完成申报,只要在规定期限前缴纳,就不会产生滞纳金。7、纳税人预计什么时候可以网上申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答:目前,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电子税务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预计将于3月中旬上线。关注电子税务局更新状态,并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八、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算申报后,纳税人是否可以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答:202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采取汇算清缴备查留存方式,即相关汇算清缴凭证由纳税人自行留存,仅需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时。

纳税人享受企业改制所得税特别税收待遇、居民企业资产(股权)转让特别税收待遇或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优惠政策且不属于清单型的管理企业所得税折旧怎么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详见我局办税指南。九、纳税人近两年在汇算清缴申报过程中使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对防范申报风险有很大帮助。此项服务能否在今年的汇算清缴申报流程中继续使用??回答:该系统是基于“ 再通过“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再次进行风险扫描。确认没有问题后再申报。11.分支机构作为“非总部及分支机构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为何不能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企业税制。企业应当以法人为主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当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核算应纳税额,享受相关优惠政策。12、纳税人如何便捷办理汇算清缴和退税?答: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网上申报功能将主动提示已办结退税的纳税人在年度终结清算后申请退税抵免。纳税人确认申请表后,即完成退税申请。同时,纳税人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理税款”进入“一般退(扣)税管理”,填写并提交《退(扣)税申请表》 ”。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可获得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也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并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13、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记录优惠事项?回答:

?十四、是否需要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信息备案结果进行汇算清缴?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应当按照汇算清缴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不需要报送年度备案结果。同时,我局将深圳市科创委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导入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相关纳税人免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报告。15、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申报?答:按规定(公告编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5号),企业只需向税务机关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税款调整明细表》,即可申报资产损失。提交有关财产损失情况。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与资产损失有关的记录,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十六、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是否可以更正?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与资产损失有关的记录,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十六、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是否可以更正?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与资产损失有关的记录,并保证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十六、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是否可以更正?

答: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发现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选择网上或现场更正申报。.

202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有问必答 - 优惠政策

一、我单位是核准征税企业,能否享受普惠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明确了具体执行标准。无论企业实行审计征收还是核销征收,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所得税减免政策。

2、我司刚刚取得深圳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只在深圳有效吗?答:根据规定(2020年第27号),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三、2020年出台了哪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答: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2020年第8号)允许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增采购的相关设备纳入计入当期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将2020年度亏损最长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第9号,2020)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助款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医院捐赠物品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电影产业企业2020年度亏损,最长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

4、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用和企业发生的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费用外,除主管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和扣除。” 第43号)规定:“1. 化妆品制造或者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酒类制造除外)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在下一纳税年度扣除。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经营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5、在认定2020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进一步明确了哪些条件?

答:(一)2018年和2019年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比例可以确定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条例》《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 ]189号)执行有关规定。

(二)2018年至本公告发布日最近一期社会组织评价等级达到3A及以上(含3A)。对2019年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自2019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已通过评估但尚未出具结论的社会组织,在认定资格时可不考虑其评估等级。

(三)在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可暂不考虑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

(四)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企业所得税折旧怎么算,应当取得资格有效期内评价等级达到3A及以上(含3A),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6、我司已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接受企业或个人捐赠时如何??确认捐赠金额?答:1、接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确定捐赠金额。2、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捐赠金额。捐赠人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捐赠的,应当提供证明所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受赠人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7. 签订股权协议的关联企业,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如何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对于已签订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分成协议(以下简称分成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销售(营业)所得税。前次扣除限额内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可在企业自行扣除,也可按分成协议由对方代收部分或全部扣除。对方在计算企业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税前扣除限额时,

2020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哪些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文),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贸易。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受“ 可追加研究开发项目” 报送《研究开发支出汇总表》和《研究开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留存企业备查。3、公司收到的财政拨款,已按规定申报为非应税所得。该基金已用于研究和开发。这笔研发费用可以扣除吗?答:纳税人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拨款用于研究开发,作为免税所得处理的,不计入研究开发费用,

?4、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是否也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并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税前扣除时研发费用的政策,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作为加计扣除计算。5.如果研发项目最终没有研发成功,已发生的相关研发费用能否在汇算清算时加计扣除?答:根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不合格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六、事业单位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答:事业单位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七、经批准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回答: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核算健全、审计征集、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准确的居民企业。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八、亏损企业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答:年度亏损的企业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当年形成的亏损,可以按照规定用以后年度的收入弥补。九、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回答:

因此,居民企业(非负面清单行业)会计核算健全,实行审计征收,能够准确征收研发费用的,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0、企业房屋折旧能否纳入加计扣除范围?答:根据该文件(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为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折旧费用,不包括房屋折旧费用。十一、企业为获得具有创新性、创造性、突破性的产品而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的优惠扣除?回答:根据(财税[2015]119号)规定,企业为获得创新、创意、突破性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本通知规定在税前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与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12、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相关费用如何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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