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9 14:54: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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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台湾公司商标使用费,如何计算应代扣的企业所得税?

支付给台湾公司商标使用费,如何计算应代扣的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与台湾公司签订合同,向台湾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我的公司在向另一方支付商标使用费时是否应该预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对方声称税后净收益为人民币90万元,应代扣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答:台商在大陆没有分支机构或营业场所的,支付给它的商标使用费是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非居民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境内居民企业,或者缴纳服务费的境内居民企业从其缴款中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企业所得税代购代缴怎么算,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

如果签约时能按以下方式处理,国内企业将最大限度地扣除税前特许权使用费。也就是说,签订含税合同。

为降低自身税务风险,境外机构在签订协议时会主张签订含税合同,合同约定的税后金额规定,付款方代扣代缴的所有税款均由付款方承担。将

税后所得转为税前所得时,需要明确的是增值税是附加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价内税,90万元的合同价是既不计企业所得税也不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首先计算含税价格是

90/(1-10%)=100万元,金额为含企业所得税的价格,但不含增值税,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税率为6%,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基数相同。

因此,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为100*6%=6万元;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100*10%=10万元

最后,合同的签约价格是106万,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格100万,增值税6万企业所得税代购代缴怎么算,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10万

,国内企业需实际缴纳台企的税后净收益为106-6-10=90万元。满足彼此的需求。

同时,最大的优势是国内公司可以获得106万的海外形式发票或证明,还可以抵扣6万的进项税额。

提醒自2021年9月1日起,境内企业在缴纳境外机构或个人设计费时,将不再需要代扣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费。代扣代缴增值税时,付款人无需同时核对上述附加税。

政策依据:《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五条规定:“以委托代扣代缴、代收缴、预缴、补充缴两税种方式缴纳城镇建设税。前款所称代扣代缴,不包括境外单位和个人向中国销售服务、服务和无形资产所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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