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8 11:30: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关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如何组织与实施的22个问题

关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如何组织与实施的22个问题

以下内容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通知》 《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通知》(国科发火[2016]2016〕195号)梳理22个问题并分享他们和你在一起。

1、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开展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和转化企业所得税增长率怎么算,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依托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本、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级别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3、如何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认定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机构。鉴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部门,由省、市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有单独的国家计划。

4、如何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查。

(二)报名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网址: ),按要求填写《企业登记表》(附件1),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并确认联网系统开通后,企业方可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给认证机构,并提交向认证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打印并在线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合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登记证明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明及体现技术水平、参与标准制定等证明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验收或完成项目需附验收或完成报告)、转化科技成果情况(总体情况及转化形式、应用效果的逐项说明)、研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资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文件、认证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岗、兼职、临时从业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职务岗位等;

6.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实际期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期间计算,下同)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费用符合本《工作指南》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核查报告相关条件的合格中介机构,并附有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表);

8.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包括正表和附表)。

对涉密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必须解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专家评审

认可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符合评审要求的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核心技术的技术领域,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不少于5项每个企业专家(技术专家不少于60%,财务专家至少一名)。每位技术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3),每位财务专家独立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4),专家组组长总结每位专家的得分,填写“

(5) 识别和报告

认可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提出认可意见,确定认可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案时间不得迟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

获证备案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颁发证书编号,并将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公示,并认证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证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如有异议,须实名书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申报企业进行抽查,将存在问题的企业移交认定机构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高水平企业认定程序为:自评——登记——提交材料——专家评审——认定报告——公示——无异议(如有异议——核实处理)——备案、公示、颁发证书——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公示——异议——核实。

5、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还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以下八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一)企业申请认证时必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本企业从事研究开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本企业当年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计算)运行时间,下同)满足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在申请认证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注:“本年度”、“最近年度”、“近一年”均指企业申报前的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度);“申请鉴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365日内(含申请当年)。

关键词:同时满足认定为高端企业的八个条件:成立一年以上,获得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人员10%,研发费用3%,4%,近三年5%、国产60%、高新技术60%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创新能力评价,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6.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有哪些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境内获得授权或批准,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利人为申请企业。

2.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分类评价,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类传统专利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图形设计专有权等评价为Ⅰ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商标除外)按第二类评价。

4.按照第二类评估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只能使用一次。

5、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期间,知识产权权利人有多个的,申请时只能有一个权利人使用。

6、专利在申请认证时的有效性,以企业取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在申请认证前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专利标志和专利号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查询;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保护中药材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家中药保护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查询。(也称为版权声明)。

7、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主要产品(服务)是什么?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核心支撑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营产品(服务),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收入总额占公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50%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同期(Serve)。

注:后者包含在前者的范围内

8、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如何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和技术收入之和。对企业获得上述收益具有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收入包括:

(一)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

(二)技术服务收入:是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向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市场评估、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数据处理、试验分析等各类服务。企业外部的社会和用户。服务收入;

(三)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新产品开发取得的收入。

企业应当正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符合本《工作指南》相关条件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核查。

2、总收入

总收入是总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

收入总额和非应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九、科技人员在企业中所占比例不低于10%。这个比例是怎么计算的?

企业科技人员比例是指企业科技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1.技术员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企业所得税增长率怎么算,以及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雇员。

2、员工总数

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企业在职人员、兼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认定;兼职和临时雇员每年必须在公司工作超过 183 天。

三、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从业人员总数和科技人员人数按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均值=(月初数+月末数)÷2

当年月均值=当年月均值之和÷12

年中,企业开始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比例有何具体规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指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研究与开发活动,是指以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科学除外),创造性地应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为目的的持续的、确定的活动,和流程。目标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进行定期升级或直接应用某项科研成果(如直接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新服务、新工艺或新知识等)等活动。

企业应根据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表”。

在专家评审过程中,可参照以下方法进行判断:

——行业标准判断方法。如国家有关部门、国家(世界)行业协会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测量技术“新知识”、“科学技术新知识的创造性应用”或“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过程”等技术参数(标准),在判断企业实施的项目是否属于研究开发活动时优先考虑该参数(标准)。

- 专家判断。企业所在行业对R&D活动没有公认的衡量标准的,应当由行业专家进行判断。新知识的获取、新知识的创造性运用、技术的实质性改进,应被同行业专家认可为有价值的创新,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 目标或结果确定方法。当使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难以判断企业是否有R&D活动时,可使用该方法作为辅助手段。重点了解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投入资源(预算),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研究开发费用的征收范围

(一)人员成本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技术人员的劳务费。人员。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人员。

(2)直接投入成本

直接投入成本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

——用于产品中间试验和试制的模具和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试验方法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试验、维修等支出,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注:加计扣除只能针对机器设备,房屋租赁费不在加计扣除的征收范围内。

(3)折旧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建筑物等发生的折旧费用。注: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改建、装修、修缮等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成本是指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以及程序、技术规范、程序和操作特性的设计所发生的成本。包括为获得具有创新性、创造性和突破性的产品而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设备调试费用和测试费用

设备调试费用是指在工装准备过程中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发特殊专用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和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批量、商业化生产而发生的常规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等费用,不计入征收范围。

实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临床试验费用、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用、现场试验费用等。注:加计扣除口径下无现场试验费用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支出

委托对外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国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的成果为委托企业所有,并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八)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书籍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检索、论证、审查、鉴定、研发成果受理费、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除另有规定外,此项费用一般不超过研发总费用的20%。注:与研发加计扣除征收口径的差异:高科无分析费、审查费、评估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3、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内部研究开发活动支出和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支出的总和,不包括委托给境外机构或者个人的。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境外委托研究开发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及其他取得收益的组织;境外受托研究开发个人是指外国人(含港澳台)个人。

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征收办法

企业应当正确收取研究开发费用,并由具备资质、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核查。

企业研发费用以单项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计量、汇总。企业应汇总发生的直接研究开发活动费用和可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费用,并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表》。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相关凭证和明细表,并按照《企业法》的要求进行核算。本《工作指引》。

5、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按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口径计算。

11、高水平企业的认可如何评价企业的创新能力?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30)、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企业成长性(20)四个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采用整数评分,满分100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视为符合认证要求。

12、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评价指标有哪些?

技术先行程序(8项)、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技术核心支撑作用的(8项)、知识产权数量(8项)、知识产权获取方式(6项)、参与编制企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 (2)

13、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有哪些?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实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行业。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将此类技术成果转让给他人;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的;以科技成果为条件与他人合作进行转化的;比率; 及其他协商方式。

技术专家将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年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将同一科技成果在国内外转化,或转化为多项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仅计为一项。

14、评价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的方面有哪些?

一是制定企业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户;(≤6分)

二是建立内部科技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三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制度,搭建创新创业开放平台;(≤4分)

四是建立科技人才培养、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和奖励制度。(≤4分)

15、企业成长的指标有哪些?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 - 1

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

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以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证的企业会计报表的期末余额为准。

企业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 1

公司净资产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数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以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企业实际经营期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1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资质有效期是多少年?

其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

十七、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何时享受税收优惠?

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当年起享受税收优惠。

1、自认定年度起,企业可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企业,和《认定办法》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当年,在重新认定通过前,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支付。

18、企业获得高级别企业资格后,年度报告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年度发展情况报告资格有效期内每年5月底前;(附件6);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连续两年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予以挂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网》公告。

认可机构应当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报告,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十九、对于认定的高水平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于获得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认证条件的,应当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审核。经审查确定不符合认证条件的,认证机构应当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年度以来享受的税收优惠。认证条件。

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除外) 注:八个条件同时满足,除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外,第十七条 注:名称变更已未报告、第十八条注:跨区域整体迁移及第十九条情况 注: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环境违法、不报告等情况的,按照《认定办法》处理;:如对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例有异议,

20.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经营变更等)如何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者与认证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式变更等)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向认证机构报告。发生日期。在“工作网”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附件7),将打印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负责审查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企业仅变更名称,不涉及重大变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将在全区公示10个工作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工作网”的公告;如有异议或重大变更(名称是否变更),认证机构将按《认证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核实 注:同时满足八项条件者,不满足者认定条件自名称变更或条件变更当年起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1、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怎么办?

跨认证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完成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迁移的,其资质继续有效。

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跨越认定机构管理区域的,须在有效期内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认定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搬迁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搬迁完成情况。整体迁移完成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流水号和有效期不变。搬迁地认定机构向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就“

部分迁移跨越认证机构管理区域的,迁移地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进行认证。

22.高等级企业的哪些行为会被认定机构取消资格?

经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证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未按时报告与认可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或者连续两年未填写年度发展情况说明的。

自发生上述行为的当年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予以公告。

已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因任何原因被取消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应当通知税务机关,追回其自发生上述行为当年起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征管法》等有关规定。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