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3 06:2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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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学堂】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要点

【纳税学堂】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要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设立非区域性(指跨省、自治区、中国境内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单位。如果有法人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一年怎么算,则居民企业为跨区域经营合并纳税企业(李志远: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需要汇总),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综合纳税政策的要点: 1、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总公司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5家二级分支机构不当场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备主要生产经营功能且不缴纳当地价值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附加税。最高一级分支机构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二级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在设立年度不现场缴纳。(四)当年注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注销之日企业所得税预缴期起,不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四)当年注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注销之日企业所得税预缴期起,不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四)当年注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注销之日企业所得税预缴期起,不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分公司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各分公司分摊的税款总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分公司分摊税额=各分公司分摊税款总额×分公司分摊比例。3、如何计算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总额)×0.35+(该分支机构总资产/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总资产之和)×0.30。上式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总资产是指分公司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以及上一年度12月31日的总资产数据,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 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公司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总资产首次用于计算分摊税款的数据与后续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予调整将被制作。分公司的分摊比例一经按上述方法确定,除分公司注销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不再调整。4. 汇总纳税人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总行应当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名称、地址、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的邮政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总行、上级分支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等。和下属分支。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总行、上级分支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等。和下属分支。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总行、上级分支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等。和下属分支。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和下级分支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5. 备案信息变更时,备案信息应该在什么时候变更?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公司应当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税务登记变更。6. 什么是独立纳税人?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提供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的,也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身份的,视为独立纳税人,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年内不得改变其独立纳税人身份。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行身份的材料包括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总行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行有效证明及证明其的相关材料。有效证件(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总公司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7. 总公司如何填写报关单?如果有多个下属分支机构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行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申报系统会自动选择其“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除填写一般报表外,还需填写《跨地区企业汇总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分摊明细表》(适用于年报)、《收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人纳税分配表》(适用于年报和预缴申报表)。

如果所有分支机构都不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系统会在申报时自动选择总行的“企业类型”为“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8. 分支机构如何填写报关单?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分支机构在报送企业所得税报表时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行所得税分配表》,只需填写第20行主表即可。分公司当期分摊比例”和第21行“分公司分公司当期应补(退)分摊的所得税金额”。如果总公司位于省内(不含宁波),则系统会根据总公司填写的分布表中的信息,自动获取这两条线路的数据;如果总公司在省外或宁波,则这两条线路的数据由分公司收集,自行填写。9、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哪些规定?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下分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工程总部、承包科等,与项目部同质,下同)免征企业所得税提前。(李志远:此类项目部跨省的,需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向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需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向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需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向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2%上缴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企业所得税一年怎么算,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2%上缴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若非跨省(省内跨区域),是否需要当地预付款,视当地规定而定) 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包括宁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是否需要当地预付,视当地规定而定)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含宁波)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是否需要当地预付,视当地规定而定)如果项目部跨省设立,由省内(含宁波)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无需当场预缴企业所得税: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

在我省设立的、由省外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缴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10、总公司应如何填报项目部预缴的税款?建筑业企业总公司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应将当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附在其直接管理的跨区域经营项目部。在主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代收)所得税金额”中填写相关数据。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设立非区域性(指跨省、自治区、中国境内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单位。如果有法人分支机构,则居民企业为跨区域经营合并纳税企业(李志远:无论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都需要汇总),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要点:

1、总公司和分公司是否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总公司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列五家二级分支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摊和缴纳:

(一)不具备主要生产经营职能且不缴纳地方增值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对累计纳税的企业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辅助内部辅助分支机构,不得当场分享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注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税务登记注销之日企业所得税预缴期起,不再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纳税人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得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

2、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计算分摊税额?

总行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额:总行分摊税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分公司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各分公司分摊的税款总额=纳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50%。

分公司分摊税额=各分公司分摊税款总额×分公司分摊比例。

3、如何计算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总额)×0.35+(该分支机构总资产/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总资产之和)×0.30。

上式中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总资产是指分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一年度12月31日总资产数据,按照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公司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总资产首次用于计算分摊税款的数据与后续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予调整将被制作。

分公司的分摊比例一经按上述方法确定,除分公司注销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不再调整。

4、汇总纳税人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总行应当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分支机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名称、地址、主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的邮政编码。

分支机构应当将总行、上级分支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括总行、上级机构的名称、级别、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所得税等。和下属分支。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5. 备案信息变更时,备案信息应该在什么时候变更?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内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公司应当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6. 什么是独立纳税人?

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二级分支机构的身份及以下,视为独立纳税人,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年内不得改变其独立纳税人身份。

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行身份的材料包括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总行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行有效证明及证明其的相关材料。有效证件(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总公司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7、总公司如何填写报关单?

如果有多个下属分支机构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行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申报系统会自动选择其“企业类型”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公司””,除填写一般报表外,还需填写《跨地区企业汇总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分摊明细表》(适用于年报)、《收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人纳税分配表》(适用于年报和预缴申报表)。

如果所有分支机构都不需要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系统会在申报时自动选择总行的“企业类型”为“一般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8. 分支机构如何填写报关单?

自2018年第二季度起,分支机构在报送企业所得税报表时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行所得税分配表》,只需填写第20行主表即可。分公司当期分摊比例”和第21行“分公司分公司当期应补(退)分摊的所得税金额”。

如果总公司位于省内(不含宁波),则系统会根据总公司填写的分布表中的信息,自动获取这两条线路的数据;如果总公司在省外或宁波,则这两条线路的数据由分公司收集,自行填写。

9、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哪些规定?

施工企业二级及以下分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工程总部、承包科等,与项目部同质,下同)免征企业所得税提前。(李志远:如果这种项目部跨省,需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向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如果不是跨省(跨- 省内地区),是否需要当地预付取决于当地法规)

跨省设立并由省内(含宁波)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现场: (1)项目部未在施工现场接待非法人。商业执照; (二)项目部持有《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

在我省设立的、由省外建筑企业总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缴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0、总公司应如何填报项目部预缴的税款?

建筑业企业总公司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应将当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附在其直接管理的跨区域经营项目部。在主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代收)所得税金额”中填写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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