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9 03:07: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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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千层面Lasagna,你应当如何做题呢?(内附做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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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文·来·拉·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真题是考试的命脉。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如果你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些年的真题,相信疯狂的法考对你来说一定是那么的轻松。

所以问题是,你应该怎么做?最近,郭先生迷上了千层面。其实吃过的朋友一定都知道,这个做题技巧的原理和千层面是一样的。

言归正传,我们现在开始开车:

就个人认知而言,答题有三个境界:第一,你明白为什么ABCD的四个选项是对还是错。其次,可以根据题干和选项中给出的关键词写出相应的知识点。第三,你可以很容易地将客观问题变成主观问题。

接下来,我们带着一个真实的问题,围绕三个境界一一解构:

真正的问题

【2008年第3卷第51题】下列关于公民权利的选项正确的是?

A、A公司与B银行签订贷款合同,B要求A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 C公司和D公司有约定,C不会在D的某栋楼的前面建高于该楼的楼,D对C有此权利。

支配地位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

履约,保证人的这项权利就是抗辩权。

D.债权人解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赠与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我用 Apple Pencil 做的剪辑有点难看,能喷我再洗一遍吗?”

1 你必须知道为什么每个选项是对还是错!

上图是第一次做题,就是听完课一定要完成!做题的时候,一定要先复习题。你审查什么?注意 1、试题是考点。当然,有一件事很重要,那就是画出对错,因为这很重要,如果没有,那么你可能会面临做错题的风险。

接下来,您需要根据选项恢复所学的知识点。

比如,你看完这个问题是不是觉得很迷茫?是不是有种向问号者老祖宗十八代打招呼的冲动?我知道你此刻想想,问这个问题的人,你能不能好好说话,说点人情话!然而,我们只能接受并享受这一切。

我们先来看选项A。所谓借款合同的实质是债权的债权。根据声明的有效性,您可以得出结论,声明是兼容的,而不是排他的。So this sentence is correct, elected.

接下来看选项B。D公司享有地役权,所以地役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的上层概念是物权。物权的特征不就是支配权吗?So correct, elected.

再看选项C。这句话是《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原文,指的是一般保证人的第一诉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所以是正确的。

最后看选项D,它指的是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权利既有请求权的内容,也有形成权的内容。根据该法第 75 条的规定,应适用开除期限而非诉讼时效。

最后的答案是 ABCD。

2 你必须知道题干和选项可能涉及的知识点!

如果你只达到第一境界,而郭老师是来给你保证的,保证你不会通过法医鉴定,那你还需要继续巩固。如何加强它?在确保您知道选项是对还是错之后,您必须这样做!

让我们继续这个问题,

首先考虑民权这个话题,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应该考虑什么呢?

公民权利如何分类?就这个问题而言,按照其理论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分为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和辩护权。就支配权而言,我们可以知道它具有世俗性、特定性、直接性和排斥性的特点。涉及人身权、知识产权、物权等。至于形成权,可以分为简单形成权和诉权,适用于排除期;相对特征可分为债权债权、物权债权等,且期限不同。最后,关于辩护权,我们可以知道,抗辩权是以请求权的存在和承认为基础的。说白了,抗辩权就是对请求权的异议权,可以分为临时抗辩和永久抗辩两类。

接下来考虑选项中涉及的内容:

A项,合同是债权下约定的义务,债权的效力包括相容性、相对性、平等性,而期权中提到的排他性属于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追求、排斥、优先。

B项,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用益物权包括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与其他物权类别相同,其最高概念,物权的财产,在民事权利的理论分类中属于支配权,与债权相对应的财产是债权。

C项,正如我刚才所说,这是法律原文,是关于一般保证人的第一诉抗辩权。那么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推导出防御的概念。就抗辩权而言,我们可以分为临时抗辩。权利和永久抗辩,临时抗辩,如“顺序抗辩,首次履行抗辩,以及履行两部分合同时的焦虑抗辩,以及永久性抗辩,如诉讼时效抗辩。

D项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以《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撤销期限为限,对应诉讼时效,以及诉讼时效的对象。诉讼是请求权。对此,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诉讼时效和驱逐期限的区别:就客体而言,前者属于请求权,后者属于形成权;在法律效力上,前者产生债务人永久的抗辩权,后者是实体权利。就周期而言,前者原则上是可变周期,后者是不可变周期;在诉讼程序方面,前者是被动的司法审查,而后者是依职权审查;就起点而言,前者是知道或应该知道,后者属于权利产生之日。

3 你要学会把客观问题当作主观问题!

为什么毛泽东把客观问题当作主观问题?出于以下考虑: 留给你准备主观问题的时间不多了。你有时间准备案例分析问题吗?你确定你知道你可以用语言表达吗?你确定你学到的东西是扎实的吗?如果这三点你都做不到,郭老师建议你照我说的去做。

怎么做?在知道真题对应知识点的基础上,一定要做到这一点。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前期复习(明年4月之前),尽量用文字去分析表达客观问题,因为你会写和知道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如果你不会怎么办写?看解析,尝试细化解析内容,写一个简写的解析。也就是两件事,一是学会解析写作结构,二是找出关键词。期中(4-6月),建议大家阅读历年主观题,掌握历年主观题答案的表达方式。

至于刚才的例子题,其实我已经把它训练成一个主观题了。当然,女士们,先生们,我还是把这个问题完整地放在这里。仔细看看。我想会有一个好主意。

例子:

真正的问题

【2008年第3卷第51题】下列关于公民权利的选项正确的是?

A、A公司与B银行签订贷款合同,B要求A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 C公司和D公司有约定,C不会在D的某栋楼的前面建高于该楼的楼,D对C有此权利。

支配地位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

履约,保证人的这项权利就是抗辩权。

D.债权人解除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赠与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问题解决思路:

1、根据上述问题中的民事权利,我们可以知道,就民事权利而言,按照法律上的分类可以分为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权利,可以分为:权利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辩护权。

2.就期权而言,A和B都是债权人,基于债权人相容的原则,所以他们不是排他性的,所以他们是正确选择的。B项和丁项属于供需奴役关系。基于此为什么债权没有排他性,它属于物权关系,物权占优势,因此是正确的,是选举产生的。C项属于《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即先诉抗辩权,据此可知属于抗辩权的一种,因此是正确的。D项,债权撤销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但受《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受撤销期限影响,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为什么债权没有排他性,因此是正确的。

3. 根据上述词干问题,即选项结论,我们可以知道答案是ABCD。

今天来这里,大家加油!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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