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9 02:2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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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雷达财经出品的文章| 李宏景编辑 | 深海

“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想不到的数字。” 7月26日,程女士在微博(ID:@ciao858)发文称,她最近去银行做生意,在银行随机打印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报道称,他意外发现,2011年和2012年,他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有两笔600万元的贷款,共计1200万元。

陈女士说,她从未向银行申请过贷款。根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发现两份贷款合同中涉及的签名和指纹都不是我自己的笔迹和指纹,而是被别人模仿的。

对此,浦发银行表示,成都分行于2011年和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了个人经营性贷款,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和文件齐全。最后一笔贷款于2013年全部偿还,贷款资金已使用完毕。方某是汶川一家电冶冶炼公司,程女士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程女士本人在微博上表示,浦发银行给媒体的所谓回复完全是回避和混淆。

雷达财经发现,涉事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多次被罚款。其中,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对不良贷款进行隐瞒,违规办理授信、同业、理财、信用证、保理等业务,捏造虚假用途、分拆授信、和未经授权的批准。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以换取相关企业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不良贷款作出贡献。

家庭主妇意外发现收到1200万元假贷款,浦发银行称自己是贷款公司股东

根据微博内容,陈女士自称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普通家庭主妇。汶川地震时,她的丈夫被埋在山下,她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这么多年,再难,我也不敢去银行贷款,因为我怕自己还不起。

陈女士得知自己被冒充贷款后,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提交了书面申请,并多次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投诉。她还多次向浦发银行客服投诉电话投诉,但至今未收到银行的书面回复。

陈女士要求浦发银行提供原批贷款的经公证的签字和批文原件,并表示她有权知道是谁借的名义贷款,是谁签的假货,还应该知道如何在严格的监督审批制度下发布此类违规行为。巨额贷款,有没有利益转移?有没有违法行为?他还要求银行配合查明事实,查处两名贷款管理人以及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根据陈女士取得的借款合同复印件,第一份借款合同签订于2011年11月22日,借款金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2日。

第二次借款合同于2012年11月19日签订,借款金额为6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2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0日。

“我就是想查明真相,1200万的巨额个人贷款怎么突然冒出来,又是谁处理的?” 陈女士很无奈。经过多次交涉,银行无法出示签字等文件的原始证据,也没有为原始贷款合同记笔记和指纹。“银行的态度根本无所谓,我可以为所欲为。”

陈女士透露,从贷款原件复印件看,两笔600万元的贷款均为存单质押贷款。目前,我已将材料发送至银保监局,正在等待回复。

针对此事,浦发银行表示,网上举报涉及成都分行相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成都分行于2011年和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质押存款证明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最后一次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落户。明确。借款人为汶川某电冶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股东之一。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程女士的律师告诉媒体,程女士从未参与过上述公司的运营,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分红,也不清楚公司的经营情况。

程女士本人在微博上表示,浦发银行给媒体的所谓回复完全是回避和混淆。正如上海浦东发展有限公司所说,只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存单质押就可以贷款1200万元(我根本没有存单,更别提申请的钱了)存单),银行的审批系统不是没用吗?我怎么能值1200万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浦发银行和假贷方的利益传递。

一家股份制银行贷款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这么巨额的贷款,合同必须有当面的文件,各种材料层层审批开封市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而在陈女士的情况下,纯信用贷款几乎是不可能的,肯定会有抵押质押担保。,所以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一定不是一个人做的。

浦发银行违规多次被处罚,虚假授信775亿元被罚款4.62亿元

官网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3年1月9日开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1999 年。

2020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浦发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54.24亿元,同比增长10.66%;净利润173.61亿元,同比增长5.48%。2020年一季度不良贷款率为1.99%,比2019年一季度上升0.11个百分点。

查询银保监会监管动态,发现浦发银行因屡次踩监管红线、涉及违规放贷、贷后检查不力、侵权等行为受到处罚通报的消费者权益。

2018年1月19日,银保监会网站显示,2018年1月,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掩盖不良贷款,违规办理授信、同业、理财、授信等业务。通过捏造虚假使用、拆分信贷授予和未经授权的批准来制定法规。此外,向1493家空壳公司授信775亿元,以换取相关公司出资承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不良贷款。

四川银监局依法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62亿元;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副行长2人、处长1人、支行行长1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取消资格、警告和罚款。

随后,银监会依法对浦发银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

2019年10月1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调查结果。浦发银行分管相关业务的副行长穆亚被警告,罚款30万元;时任董事长纪晓辉、时任总裁朱雨辰因玩忽职守,受到警告,罚款20万元。元。

2020年4月16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4号文《关于处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财产保险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通知》 . 罪”的问题。

2020年6月10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担保公司严重违规、贷前调查未尽职调查、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信用风险、贷后管理缺乏尽职调查。重庆银保监局决定对该分行处以2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020年7月7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又收到4笔罚款,主要是贷后管理不力、票据业务处理不合格等问题,合计罚款190万元。

此外,一系列法院判决也表明,浦发银行信贷管理存在漏洞,内控薄弱。

2019年10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浦发银行两名管理人员受贿424万元、非法放款1.36亿元的上诉。

2020年1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闫某雪利用其控制的两家公司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客户部总经理谢某刚支付256.1万元的刑事裁定书,上述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变相行贿16.6万元,最终从浦发银行获得共计7800万元的贷款。

2020年4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另一份判决书显示,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家庄分行客户经理王某与外界勾结,骗取本行6000万张承兑汇票。截至事发当日,仍有近3000万元未归还。

“不知道是因为监管罚款不足以震慑他们,还是因为是顽疾难治开封市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浦发银行这两年确实暴露了很多问题。 " 《财经国家周刊》援引业内知名银行研究专家进行评价。

更有业内人士直言,浦发银行的授信管理几乎“不存在”。

银行冒充贷款时有发生,专家建议尽快立法保护个人财务信息

事实上,假贷款事件时有发生。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银行、假贷款”为关键词,截至7月27日,今年共有64件涉及银行假贷款裁判案件。不仅涉及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涉及农村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翻看判决书中的一些案件细节,我发现很多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借”,最终进入法律程序维权,有的甚至长达数年。一些金融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非法借款,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银行业的相关规定,放贷有严格的程序。不仅要核对出借人的身份,还要审核所有材料,需要当场签字确认,最后还要有我的红手印。

在实践中,大多数“假贷款”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即虽然文件是本人的,但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签名、指纹等都是伪造的。据相关报道,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直接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展业务、谋取私利,已成为银行业的顽疾。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数字经济时代,为防止数据泄露,减少数据滥用,应尽快制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立法,并与其他有关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法规相协调。信息保护构建系统化体系。个人财务数据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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