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6 19:00: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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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都30多天了,出票方不签收,不兑付,怎么追索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其实也叫“企业白条”,说白了,只要开票企业不守信用,开的票也白开了,白开票谁不开。现在第三方融资机构参与商业承兑汇票,基本上就是与虎谋皮,挣了一点点利息钱,弄不好连本金都赔进去。

    1.商业承兑汇票如果到期不能兑付,持票人的应对手段非常有限。有可能将是一场漫长的追讨拉锯战,将自己的本金和应得利息陷于危机之中。
 
    A.要么就是想方设法去开拒绝兑付证明(一般出票企业都不配合,出票企业的银行也是最多开付余额不足的证明)。如果没有拒绝兑付证明,就无法向商业承兑汇票的前手(前面的背书方)进行追偿。如果前手不予配合,那还将进行法院诉讼。
 
    B.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追讨票面金额和应得利息。这就同普通的企业应收账款的诉讼流程一样,费时费力,一般来说半年都不一定看到结果。
 
    C.再去同出票企业进行商议,换开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进行解决。
 
    不论哪种方法,一旦碰到拒绝兑付,那基本上就是一场很大的麻烦。
 
    2.如果开票企业是上市公司,如果拒绝兑付,手段还可以多一点。可以以法律诉讼为要挟手段,迫使对方提出解决方案或兑付,因为只要法院进行立案,那对方作为上市公司就必须公告,这可能会在证券市场上引起股票波动,或者其他债权方恐慌。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那只能采取第1条手段和同时向人民银行进行投诉,再无其他方法。想以刑事方面的罪名指控对方,基本上是不予立案的。
 
    3.出票企业拒绝兑付,所受到的处罚和惩罚措施非常有限。他可能受到的处罚有:
 
    A.出票企业所在银行根据拒绝兑付的事实,向持票人退票后,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加收开票企业5%的罚款处理。
 
    B.人民银行根据出票人的履约情况,可以扩大或者缩小商业承兑汇票的可开总授信额,最大的惩罚就是取消签发企业签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资格。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惩罚措施。
 
    虽然央行在2017年2018年发布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开设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平台。但是截止目前为止,商业承兑汇票仍然是从商业信用延期支付功能已经转化为融资功能。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完善建立以及惩罚机制还很薄弱的情况下,不论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还是普通商业承兑汇票风险都是非常之大。
 
    现在社会有些投资公司融资资金参与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希望赚取利差或者贴现费用,但是只要出现一旦风险,基本上资金就无法持续。
 
    如果是实体企业,收到上游企业的电子承兑汇票,建议还是尽快背书转让。
 
    如果可以,应该将商业承兑汇票改革掉,这是当年计划经济的产物,同时还容易误导使用人以为是银行信用在支撑,其实同银行信用没有一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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