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8 10:01: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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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计划将频繁跳槽纳入征信体系,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我认为这个做法不妥,也不尽合理。以我自己的跳槽经历作一下分享吧。

  我今年43岁,曾换过10份工作,最短的仅有几天。但我目前在报社的工作已干了近15年了,近几年陆续有跳槽机会,也没有跳。

  我认为,跳槽是一个人自己的选择,只要不给他人、单位或社会带来损失和负面影响,就不应将这种情况纳入征信体系。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拥有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谁愿意冒着失业和不稳定的风险去跳槽呢?当然,“跳槽综合症”的情况也存在,但并非主流,说到底也是自己的事情。就我个人而言,第一次跳槽是非常纠结和忐忑的,但跳了之后发现工作并不难找,慢慢也就适应了。直到找到了报社的工作,觉得整体比较满意,就一直做到现在。我认为,对于职场人而言,跳槽的过程不一定是缺乏诚信的表现,但一定是一个不甘于现状、勇于提升自我和追求梦想的过程。

  现如今,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与不断完善确实很有必要,但主要应针对不讲诚信、不讲文明、不遵守公序良俗,从而给他人或社会带来损失和危害的人群。相关地方和部门在制定规则和标准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应注重以结果来评价,而非仅看表面现象,否则更容易产生不好的影响。

  当然,频繁跳槽的确不值得鼓励。一方面,跳槽者应讲职业道德,走之前把工作交接好,把没解决的事情解决完,尽量将对单位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各类单位也应逐步建立对跳槽者的评价机制,对有问题的跳槽者记录在册并发出预警,为其他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参考。这样做,或许对跳槽群体的评价才更为客观真实,相关部门如根据这些数据资料确定标准后,再去制定规则,无疑会更加科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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