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7 10:16: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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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5内容 申报撤单暗藏新玄机

  时隔两个月时间,上交所收盘集合竞价机制终于敲定,自8月20日起正式实施!

  8月6日深夜,上交所连发五份通知!

  上交所称,为进一步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调整收盘交易机制,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

  同时上交所配套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及《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份通知分别对实行收盘集合竞价、沪股通交易规则修订、调整股票停牌后复牌时间、防控新股炒作、风险警示股票换手率超30%可临停等五项内容进行了修订。上交所强调,收盘交易机制及相关调整将自2018年8月20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最重要的是,上交所将14:57至15:00收盘阶段的连续竞价方式改为集合竞价方式,与深交所目前实行的方式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投资者对于集合竞价的认知还较为模糊,如9:15—9:20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9:20—9:25以及14:57—15:00只能挂单,不接受撤单。不少资金正是利用了投资者这一认识盲区,在集合竞价期间,进行大量的虚假申报和撤单,造成某只股票大涨或涨停的假象,引诱中小投资者跟风买入,最终,导致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  上交所连发五份通知,修订五大内容

  1上交所实行收盘集合竞价

  上交所表示,自2018年8月20日起,上交所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可撤单。

  上交所提到,债券、债券回购、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种的收盘价产生方式不变。

  2沪股通交易规则修订

  对于沪股通交易规则,上交所也做出了相应修改:

  当日额度在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使用完毕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此后在上交所连续竞价阶段开始前,因买入申报被撤销、被上交所拒绝接受或者卖出申报成交等情形,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当日额度在上交所连续竞价阶段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使用完毕的,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在上述时段停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调整股票停牌后复牌时间

  上交所表示,为配合收盘集合竞价的实施,提高交易效率,对于根据上交所交易监管相关规定而停牌且当日复牌的证券,其复牌时间做如下调整:

  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则于当日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4防控新股炒作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2、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上交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上交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三、新股上市初期,上交所对单一或者涉嫌关联的多个证券账户的下列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5风险警示股票换手率超30%可临停

  上交所表示,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什么是集合竞价、连续竞价

  目前,沪深两大交易所实行的交易方式略有不同:

  开盘时间9:15—9:25,沪深两大交易所都是实行集合竞价;但尾盘阶段14:57—15:00,深交所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上交所实行连续竞价。

  具体有何区别呢?我们来看以下两个例子:

  深交所股票——平安银行,14:57过后再无交易,直到15:00收盘,才有一笔交易。

  上交所股票——浦发银行,14:57之后,与此前成交方式无异,继续采用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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