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1 10:27: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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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转让租赁合同店面经营权,大部分不是描述那样

  实体店转让租赁合同店面经营权,大部分不是描述那样,“原经营者有其事要做,没空再经营此店,所以想转让”。这只是转让借口,能营利店面一般转给熟人,不会贴转让的(有贴的话也很少很少,要么转让费死贵,熟悉的人计算过,感觉不划算与难做,所以才贴转让的)。
 
  【1】租金贵过同街同行许多,属于前旺季时期所签合同,或者业子不愿意降租金店面。转让这店面等于接盘侠。就算经营得当,也难有营余。等待前者倒闭后再找业子谈判租金是唯一正确答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2】店面冷清,街道行人不多。这些店面再平宜租金也难运营,接手等于浪费青春。不如打工!不怕租贵,就怕没人看,做生意大忌,血本无归就是此类店面!
 
  【3】经营店铺属于违建临时的,或者老城区。原店主(知道内部消息)要拆迁的。接手这店面等于扔钱下海。欲哭无泪就是这么来的!
 
  【4】店面前面道路整修升级,接手这类店面不清楚什么时候修好的。最好别接手,要么修到你怀疑人生,没完没了。要么时移境迁,原来热闹街道变成闲置街。老市场升级被新市场代替机率超高噢!
 
  【5】市场或者大厦主营正在变换的店面,例如原来是卖服装的,整体生意做不起了。变换餐饮业,一般需全体停业整改布局。接手旺铺分分钟变死角落。特别是出入口与楼梯口(含电梯口),一改动就完蛋,找也没用,私人闹不过公司的。信不信由你。等着亏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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