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4 09:1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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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 无数银行人正排队走向监狱(2)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个人犯罪。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追诉标准: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

  损失界定:

  (一)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造成10-3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二)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特殊认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发放贷款罪’辩点简析

  无罪辩护:

  如:发放贷款这一行为不是一个人可以决定,需要通过评估、调查、审批、签订合同、发放等多个环节,若其在单位中所处的层级较低,且已尽职,应坚持无罪辩护;又如:发放贷款行为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践中,部分行为人因过失违反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应坚持无罪辩护;再如:由于本罪是结果犯,是否数额巨大,是否造成重大损失是本罪坚持无罪辩护的重要影响因素。

  事实辩护:

  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数额的统计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发放贷款的数额以及经济损失的认定,往往会因存在以旧还新、以旧借新等特殊且复杂的贷款情况而使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有误,犯罪数额的统计还是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细致的进行审查。

  量刑辩护:

  是否能够及时弥补或是退还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量刑具有重要的影响。

  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亟待提高  

  通过上述数据的检索分析,近年来违法发放贷款案件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其中银行的工作人员被定罪的比重居高不下。究其原因,一方面,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不够,由于内部规章的不完善,造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酿成违法操作;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于内部的治理过程中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缺乏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也是导致刑事案件高发的重要原因。

  只要有金融活动,就会有金融风险。尽管有刑法的规制,也难以禁绝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本罪不以商业银行内部规程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标准,商业银行亦不应坐享刑法的保护机能,而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细化贷款操作规则,以使刑法的规制与内部管理相得益彰。

  落实尽职免责,请从修改违法发放贷款罪开始!

  近年,多次高层会议,以及支持民营企业信贷的文件中均提到:真正落细落实尽职免责条款,有效调动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积极性,大力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全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我们认为,真正落细落实尽职免责条款,有效调动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先要从修改违法发放贷款罪做起。

  似乎很少有人知道,每年有几百名金融从业人员因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走进牢狱。这是一个严厉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分析如下:

  1、是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不是违反法律发放贷款。国家规定与银行贷款相关的条文太多了,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触犯。

  2、可以仅按行为追罪,即使没造成损失结果。“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数额巨大或造成了重大损失,两种情况都可以追罪。

  数额巨大或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多大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100万行为和20万结果,就可以追罪。

  3、最高刑期没有上限。

  由以上分析可见,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个很严厉的罪名。该罪入刑及量刑标准产生于第一次不良信贷资产大剥离的特殊历史时期,故极为严苛,有一定的严打考虑。

  张律师在http://openlaw.cn/设定关键词为“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类型为“刑事”两个检索条件,共查出2033条结果。其中,显示审判年份为2014年有445起、2015年有586起、2016年有678起。

  可见,因触犯本法而获刑的金融人不少,每年都有好几百。

  我们再次建议:

  本罪入刑及量刑标准产生于第一次不良信贷资产大剥离的特殊历史时期,故极为严苛,有一定的严打考虑。

  在当前鼓励银行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背景下,应对此予以修订,细化违法要件,体现尽职免责,以免影响银行员工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各地金融办、民企协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提出修法建议。这是你们的职责。事情没人提就没人管。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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