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6 18:21: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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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最大漏洞:离岸避税天堂沦陷 美国岸上天堂崛起(2)

  杀一瑞士,以FATCA儆其他离岸天堂。

  要么自此与美国客户“断绝关系”,要么不接受FATCA但还与美国客户“藕断丝连”被征30%预扣税。要么就乖乖接受FATCA。。。

  面临失去进入美国金融体系的威胁,113个管辖区(2017.12.19数据),包括瑞士、百慕大、开曼群岛、巴哈马等等传统离岸避税天堂,包括如中国、俄罗斯等经济体,都逐渐开始承诺遵守这个傲慢而野蛮的FATCA法案。

△来源:wikipedia By L.tak,美国财政部(不是最新的)△来源:wikipedia By L.tak,美国财政部(不是最新的)

  甚至俄罗斯,当美俄正在谈判FATCA时,遇14年3月俄罗斯吞并克里米亚导致美俄暂停谈判,眼看搭不上FATCA正式生效的“末班车”,普京只用11小时就签署了一项法令,以为俄金融机构执行美国FATCA的扫除法律障碍。(来源:福布斯)

  那113个管辖区,都是屈服于美之大国的淫威啦?。。。是,也不全是。。。

  其实,大部分国家与美国是签署的双边互换协议版本,希望信息互换,从美国对等地获得本国的居民信息。

FATCA有单边和双边信息互换两种FATCA有单边和双边信息互换两种

  普及下,美国财政部基于执行FATCA有两套不同的政府间协议(IGA),即模式1和模式2,其中模式1又分互惠性(1a)和非互惠性(1b)协议,而模式1a就是双边信息互换模式。

  所以,大多数管辖区选择的都是模式1a双边信息交换模式,比如中国,比如大部分非天堂的。

  但是签了模式1a选了双边互换就能收到美国提供的信息吗?这就然并卵了。

双边互换其实是不平等的

双边互换其实是不平等的

  1a双边的,收到美国换回的信息有条件,

  首先要在数据保密和安全方面达到美国政府的标准,

  其次,实话说,尽管奥巴马政府时期就在努力推动互惠扩大互换,但直至目前美国国内仍旧还没有一部法规支持互换除存款账户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所以签约国只能非常有限地从美国收到一点点点信息。

  比如13年12月德国签了模式1a双边互换模式,就存款信息看,与从德国银行获得的信息比,美国银行互换回去的信息实在是吝啬到之至。

△来源:TJN△来源:TJN

  这本来就是不平等条约好吧,你也别气。

  就是这个“伪双边互换”没有互惠的FATCA,美国纳税人信息披露大门被打开,

  除了直接根据换回的账户信息追缴的税款外,美国还用FATCA连吓(FATCA和FBAR海外资产未申报的处罚,重者牢狱之灾)、带哄(自愿披露计划或简易程序,自行缴械投降免刑罚轻罚款)地,把美国纳税人的钱从传统离岸追回来了一些,还切断了美国人资金外逃到传统避税天堂这个念想,想都不要再想。

  推FATCA,这是美国敛取的第二波离岸财富。

△彭博社△彭博社

  03

  拒绝执行CRS

  学着FATCA,经合组织OECD(受G20委托)于2014年7月发布了CRS,想让参与国家/地区之间相互交换对方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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