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3 17:50: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为买房避税“假离婚”? 要看清这背后存在的雷区(2)

  2010年,李先生再婚,李女士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先生“净身出户”。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支持及是否适当。根据查明的事实,李女士与李先生经协商于2006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自此,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此外,李女士与李先生于2006年签订的《假离婚协议书》内容明显有悖我国《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原则,不能认定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协议书应认定无效,且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已经履行完毕,李女士坚持的诉讼请求和主张亦缺乏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