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1 21:39: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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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五大日常金融骗局:消费返现、公益互助……(2)


(四)网络信息诈骗

该类骗局以植入木马的网络信息如以短信、链接、二维码、邮件、QQ、微信等形式进行诈骗。常见骗局有假冒他人微信、QQ号等诈骗;冒充银行向受害人发送邮件、短信;虚构中奖信息向受害人发送中奖信息;以降价、奖励等位诱饵,要求受害人扫二维码成为会员等。

(五)伪P2P借贷

伪P2P借贷一般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息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其中,影响最大的为e租宝案件,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涉众型金融犯罪借助互联网破坏更大

以往,涉众型金融犯罪多集中在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领域,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财富投资和消费意识的增强,此类犯罪开始向日常消费以及理财、私募、众筹、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虚拟经济方向发展,同时也有不少虚实结合,并与传销活动相互交织,欺骗性更强。

总结起来,目前比较活跃的新型不法民间金融活动,包括投资理财超范围经营、互联网融资机构非法吸收公共资金、藏品类吸储、以销售国外基金或原始股诈骗等近20种。

至于行骗手法,骗子们多利用人们的贪心和具有迷惑性的噱头,对产品进行包装推销,比如高息理财产品,高息的放贷,高息的正规金融产品,以及一些炒作起来的虚拟货币等。参与非法集资的机构多借投资理财、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名义,设计复杂的交易主体及产品结构,承诺无风险、高收益,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标的,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近年来,借助互联网渠道,此类涉众型金融犯罪的成本越来越低,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愈加明显。在很多三四线小城市以及部分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手里的余钱富足,则瞄准了各种各样的投资产品,犯罪团伙利用了三四线地区的人际关系和贪念,用高息、安全、拉人头等方式进行捆绑,极易得逞。

在今年7月份的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就指出,现在数字金融风险传导既快又广,数字金融平台不论大小,往往有两个很重要的风险特征:其一,参与者对风险的识别和承受能力相对较低;其二,一旦出现问题,风险传导速度非常快,而且跨行业、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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