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03 10:48: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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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银行及金融机构体制的必要因素

改革银行及金融机构体制的必要因素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分析说: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要保持广大中小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市场稳定性较差,银企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市场风险高,一般的大银行存在“惜贷”现象。同时,我国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基本上完全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重大轻小”、“嫌贫爱富”、“重公轻私”,使得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中处于劣势地位。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意见》提出将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量给予适度补贴;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资债券的发行规模;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要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发展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让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多层次担保体系,继续落实财政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有效的财税政策引导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

为此辜胜阻建议:首先要抓紧修订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确保国家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配套实施,落到实处。中型企业的资金问题基本可以得到解决,真正需要扶持的是小型企业,尤其是微小型企业。但由于划分标准不清,无法区别对待,存在“中型企业搭小企业便车”的现象,真正需要资金的小企业往往无法得到满足,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建议在界定划分标准时把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中小企业之下,细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三个层次,分别界定,分别扶持。要在行业内再实行规模细分,有针对性地实施政策,在不同类型产业可以灵活调整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要根据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对不同地区执行界定标准时可辅之以一定的调整空间。在政策执行上,由于中小企业发展牵涉面广,涉及税收、融资、工商、技术创新和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当前需要成立一个由工信部牵头,包括发改委、财政部、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科技部等多个部委参加的中小企业发展协调小组,统一督促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确保政策措施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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