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1 10:12: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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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平台整治(天津对p2p处理方式)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p2p网贷平台整治和天津对p2p处理方式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p2p网贷平台整治以及天津对p2p处理方式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P2P平台明年6月底无备案平台将被取缔,这对行业有何影响

P2P监管实锤终于要靴子落地了!

过去的一周,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太不平静。这其中,或许没有哪个行业比P2P更波诡云谲。

就在7天前,12月13日晚间,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夜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57号文件”),明确划定了P2P备案时间表。通知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这意味着,对P2P行业的监管不止落于纸面,更是在一步一个脚印实践了,并且节奏越来越快。

一年前,P2P行业迎来最强监管,从业者开始苦寻出路、谋求转型。他们找到了现金贷的出口,心想可以赚点钱了。谁能料到,今年12月1日,现金贷的监管也落地,P2P需要重新寻找出口。而这一次,可能比以往都要艰难。

P2P整改进入“深水区”,跑步前进“赶时间”

“57号文件”信息量巨大,毫不夸张地说,将直接影响部分P2P公司的生死存亡。哪些平台是不予备案的?时间节点是什么?这可能是大家首先关心的问题。

“57号文件”明确指出多种情形不得备案,“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就备案一家”,可是备案的前提是整改合格。

第一,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这条规定可能是考虑到平台成立时间不长,没有规模也无过往业绩参考,不做备案。

第二,自始未纳入本次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进行验收及备案登记。这条可能主要是针对P2P行业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

第三,自2016年8月24日不再违反《P2P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上线的规定,但相应存量业务未化解完成的P2P,不得备案登记。这条对曾经违反规定的P2P提出危险信号,倒逼其整改。

第四,开展过涉及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有关业务的P2P,应暂停新业务,逐步压缩存量,否则不予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了网贷平台的整改验收机构为各地金融办和银监局。这也意味着,网贷平台的监管机构由模糊变得清晰,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P2P被纳入地方金融办和银监局的双重管辖范围之中。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在接受《投资界》采访时表示,权责明确,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就备案一家,这样的执行方针比较符合现实情况,“各家平台的业务模式都不相同,因此验收过程中重点也会有所差异。”

他还提到,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这个时间节点相当紧凑。这会倒逼很多不合规运营的P2P平台整改后规范运营,“但要小跑着赶时间了”。同时,他预计,明年6月以后仍可能会有新批备案平台,但也存在“收紧”的可能。

根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为1954家,相比10月底减少了21家,而今年1月正常运行的P2P平台还有2388家,11个月内减少了18%。

如今整改验收工作在即,规定时间内备不了案的平台该怎么办?

通知提出,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根据其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级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按照通知的说法,就剩下两条路可走了:一是良性退出,在保证投资者最大化利益的前提下,实行清盘关闭;二是兼并重组,找一家企业接盘,或者进行业务重组。

几家欢乐几家愁这些利好要看到

然而,从行业角度看,《通知》透露出的利好不容忽视。

首先,备案没有数量限制,上面提到的,整改合格一家,备案一家。这对行业是重大利好。

《通知》明确备案规则后,直接辟谣了之前“全国网贷备案只批100家”的传言。麻袋理财研究院分析人士指出,《通知》再次明确网贷平台监管是备案制与负面清单制,而非“准入制”。网贷备案不会成为“牌照”,没有数量限制,数量上企业可以放宽心。

第二,“一家一策”并不意味着备案存在多重标准。各个平台虽不尽相同,但实质都是P2P平台。《通知》中提到了“守住红线、回归中介本质、坚持小额分散、定位线上模式”等条件。因此,网贷平台的备案是万变不离其宗,不论资产类别、运营模式如何,总之不能突破底线,必须是信息中介。

第三,明确违规业务“单降”,取代少数地区“双降”要求

此前,少数地区要求平台在整改期内合规业务规模不能增长,违规业务不能有增量,成为“双降”。《通知》明确了“单降”,即不能有新增违规业务,历史违规业务逐步消化,且未完全消化前不予备案。对于在贷余额、合规业务增量,《通知》没有明确要求。

第四,明确出借人之间债转合规

通知所附《说明》明确债权转让业务的分类认定规则,即只有为解决流动性问题而采取的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规,其他包括超级债权人、非标准债权包、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各类债权转让全部划为违规。这与之前监管文件保持了一致,同时明确了出借人之间低频债转的合规。

第五,“现金贷”认定主要看利率

关于热门讨论中现金贷,《通知》指出,“对于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登记”,并没有提到消费场景,这对有关业务需要调整方向的平台是利好。

今年p2p泛滥成灾,不知道你是不是受害者

今年P2P网贷全面取缔,不知道你是不是受害者?

谢谢邀请!

说几句:

一、今年是P2P网贷全面取缔泛滥成灾是几年前的事了。

钱诚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系统显示,最高峰时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多达7705家,P2P网贷余额最高时高达1.77万亿。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不到50家P2P网贷平台还在发新标。

截至目前,国内31个省级行政区中宣告全面取缔P2P网贷的省市数量已达17个,P2P网贷在国内的清退版图已超过了“半壁江山”。

其中,今年3月份以来,国内就有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安徽、湖北、江苏等8个省级行政区接连公告或表态取缔辖内所有P2P网贷机构。而自从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在全国率先取缔辖区内所有P2P网贷业务以后,山东、重庆、河南、四川、云南、河北、甘肃、山西等7省市已先后公告全面取缔。

目前尚未宣布取缔网贷业务的省份,也正全面加速推进P2P网贷退出。例如,4月27日,大连市召开P2P网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提到,2020年,要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全面完成网贷机构全部退出。6月的前两天,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连发三则通告,宣布取缔3批共28家机构P2P网贷业务。

曾经在全国网贷行业规模总量中举足轻重的深圳、杭州、上海地区多家平台,相继宣布退出,其中不乏曾经的明星平台、上市金融科技公司。例如,5月31日,运营9年的上市平台微贷网官宣,不再经营网贷信息中介业务;而在深圳,今年以来,已经有小牛在线、随手记等多家平台宣布网贷业务良性退出。

二、人人都是受害者参与方、监管方、社会,全是这样!

P2P网贷,从一个陌生的词汇,变成家喻户晓的术语,仅仅过了三年的时间。在三年时间里,P2P从一个创新名词变为一个人人喊打的代词,似乎一切与这种金融模式无关,仅仅是因为运营者的因素,导致了这种变化。人们太在意钱了,以至于利用这种金融模式大肆地获取利润,同时另一部分人拼命地违约,但是有一部分人吓怕了,不得不卖房子、卖车子、闹离婚以还钱。

(一)最贵的受害者------监管部门

为了网贷平台的妥善处置,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各地还成立了专班。代价昂贵。

(二)最冤、最大、最值得同情的受害者------网贷平台老板

不仅没赚到钱,反而欠了一屁股债,如过街老鼠般的生活。这里,当然不包括那些罪有应得的非法集资者。

(三)最值得关注的受害者------网贷出借人

很多出借人是被高收益所利诱,将看病的钱、子女上学的钱和养老的钱拿出来投资P2P网贷,最后弄得血本无归。当然,也有一些出借人家底殷实,本息收不回还有资金周转,但这毕竟是少数。

虽然有人说,P2P网贷害惨了出借人,但是这部分人并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是想赚钱的,投资就用风险,这是一个常理,而且他们都是成年人,投资风险他们不是不懂,但是仍然义无反顾地投资,是不是可以被认为是可以接受风险呢?

虽然有人说,有一个成语叫做得不偿失,就是说的这些出借人,用行内的话说,就是“本想薅羊毛,反被割韭菜",这部分出借人梦想,被拒不还钱的老赖们给狠狠击碎。

虽然有人说,老赖是可恶的,不还钱,甚至连本金也不想还,而且老赖的人数众多,令P2P网贷运营方猝不及防,损失惨重。很多人因老赖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而老赖却安然无恙。

虽然还有人说,老赖是可耻的,但是出借人就没有错?要不是他们有钱闲得慌,要不是他们没事找事做,非要给P2P网贷投钱,P2P网贷也不至于这么多,老赖也不会这么猖狂,老实人也不会这么吃亏。

但是,网贷出借人,人数众多,确实是最值得关注的受害者!

(四)被宠坏的受害人------借款人

他们中的老实人被害的失去了生活的希望。而借款人中的老赖同样是可怜的,他们被惯坏了,自从学会了不劳而获,他们就再也不想通过劳动来获得财富,很多人因此吃喝嫖赌,失去了人格和自我。

三、人人都是受益者

我国金融是一个二元金融市场。长期以来,对于民企,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正规金融资源稀少,供给明显不足。这种供需上的极度不均衡,催生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问题多多,一直是整治对象,但就是“整”而不倒,往往是整治的风头上收缩一下,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甚至更旺。P2P网贷应运而生,曾寄望于引导民间金融走向阳光化、规范化和正规化。同时,也希望P2P网贷产生“鲶鱼效应”,成为中国金融的一条鲶鱼,激活整个金融创新的活力,改变严重的金融压抑、金融排斥。

然而长期以来,P2P网贷行业偏离信息中介定位,又匮乏信用中介品质、能力和监管,导致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雷潮不断。P2P网贷无法担当引导民间金融走向阳光化、规范化和正规化之重任。在痛定思痛后,P2P网贷行业进入良性退出期。从严、从重、从快打击P2P网贷老赖,压实P2P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加强P2P网贷出借人教育,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实现良性退出,是P2P网贷行业不二选择。

不过,P2P网贷“鲶鱼效应”还是效果明显。例如,带来了银行网贷。

2020年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银行网贷管理办法》),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贷款合作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银行网贷是互联网经济发展大势所需,商业银行通过发力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线上评估,线上操作,极速审批,实现贷款业务的线上化、流程化、批量化,在满足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消费资金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的普惠性,下沉了金融服务,推动了全社会的数字化程度的提升。同时,银行网贷是支持长尾客户所需。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小微企业客户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社会成本很低,但对社会回报却很高,长期以来的融资成本过高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难题,互联网贷款却可以无网点、无人员或少人员、依赖智能化等手段,降低贷款的管理成本,从而从基础上降低融资价格。堵偏门,开正门!《银行网贷管理办法》,在时间上正当其时,在内容上吸取了P2P网贷的教训。

四、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P2P网贷加速退场,P2P网贷清退进入深水区,投资人的权益该如何维护成为清退过程中关注的焦点。

目前的情况是,发布良性退出公告的平台比较多,真正完全兑付的却比较少。往往有兑付计划的平台越到执行后期,越难按计划回款。一方面,平台走到退出这一步,经营面临困难,管理效率低下,真正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另一方面就是部分借款主体发现平台“即将倒闭”,会恶意逾期,这样就加剧了回款难度。

当前,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问题频发,严重影响整个网贷行业良性平稳退出进程。目前期望比较高的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办法是让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将部分有一定还款能力但恶意“逃废债”的款项追回,可以比较好的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失信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是更高级别的惩戒举措。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已三级公示的名单,进一步经过异议处理、资料评估、数据筛查,形成了有法院判决、当事人及平台的关系清晰、合同材料为网签(或明确平台有居间服务)的第一批失信逃废债借款主体名单,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审查后纳入征信系统,将对其恶意逃废债、多头借贷等行为起到有效遏制。

综上,答案应该清楚了。

天津对p2p处理方式

保护合法,打击非法p2p!

市整治办和市P2P网贷整治办提示天津市广大市民,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较大风险,请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如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行为,请广大市民及时向各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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