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7 10:18: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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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案例(贷款诈骗罪案例)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贷款案例的一些知识点,和贷款诈骗罪案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借贷中间人最高院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一则裁定,该裁定涉及到借贷中间人的行为。具体案例如下:

一家用户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资金由该平台提供。在该用户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的过程中,有一名个人采取了中介服务,为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提供对接服务,并收取了一定费用。

最高法院认为,借贷中介人必须具有从业资格,并在处理借贷业务时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借贷中介人没有经过合法认证或有过错行为,导致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损失,借贷中介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借贷中介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行为规范,并且要保证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借贷中介人存在过错行为或者未经合法认证,导致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损失,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泰州发布民间借贷十大典型案例, 你怎么看

高息借贷坑人害己,国家应当出重拳打击。合法合规民间借贷应当受法律保护。随着社会在进步,在发展,经济管理模式也应当创新,进步,发展。只有经济管理模式创新,进步,发展了,国家经济才会繁荣昌盛。经济管理带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大家才会富有[玫瑰][玫瑰][玫瑰]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诉机关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建立,男,1967年3月出生。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5月10日被上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月26日被上蔡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蔡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阳,河南周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上检刑诉(2010)2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建立犯贷款诈骗罪,于2010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建立及其辩护人王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5月19日,被告人吕建立利用伪造的贷款担保手续在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上蔡县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多次催要,被告人吕建立仍不予归还该笔贷款。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建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担保手续,骗取银行贷款5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贷款案例,贷款诈骗罪案例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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