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6 11:26: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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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网最新楼盘二手房信息 房产网二手房信息

关于成都房产网最新楼盘二手房信息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房产网二手房信息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圈层:

锦江区:新房28236、二手房20075;

青羊区:新房21566、二手房18341;

金牛区:新房16181、二手房14409;

武侯区:新房21002、二手房16608;

成华区:新房18960、二手房15664;

高新南区:新房20299、二手房20217;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房17849、二手房18411。

二圈层:

龙泉驿区:新房14131、二手房12326;

青白江区:新房7984、二手房7523;

新都区:新房11344、二手房10815;

郫都区:新房12146、二手房11291;

温江区:新房12326、二手房11436;

双流区:新房15644、二手房12747。

三圈层:

新津区:新房8904、二手房9738;

都江堰市:新房9283、二手房8806;

彭州市:新房7234、二手房7047;

邛崃市:新房8636、二手房8672;

崇州市:新房8166、二手房9749;

金堂县:新房6129、二手房6895;

大邑县:新房6739、二手房8965;

蒲江县:新房5290、二手房5241;

简阳市:新房9935、二手房9453。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

二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4.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实施“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价地价品质联动要求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5.采取公租房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户籍的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应保尽保”。

6.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全面保障人才安居需求。

7.加大产业功能区租赁住房等配套住房的建设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促进职住平衡,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四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8.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项目,所购商品住房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

9.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

10.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

11.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12.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五严格金融审慎监管

13.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4.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各项管理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贷款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切实防范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六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15.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自媒体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发布虚假广告、借名买房、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落实调控主体责任

16.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进联动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和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针对《通知》中涉及住建领域的部分热点问题,成都市住建局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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