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0 17:37: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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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快评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

【湖南三湘银行谭松衡】

理财子公司新规正在征求意见,意见如下:

1、允许理财子公司入股,表面上是有利的。 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也需要募集资金,而根据资管新规,投资股票的产品必须采用公允价值法。 理财子公司如何保证同样的产品,自筹资金能力强于公募基金? 更何况,新业务从低风险到高风险,理财子公司不可能立即发行投资股票的公募基金。

2、理财产品销售不设起点是大杀器,即现金管理产品1元起售,现金管理/货币基金只能由银行垫付资金,这意味着该产品的优势被无限扩展。 转型,先做现金管理产品。 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最优路径。 这就是我们一直提到的。

3、销售渠道大大放宽。 以往银行理财的销售渠道只有本行和他行。 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只能并肩作战,首购必须签单,阻碍了理财网银的落地,但子公司的产品弥补了这一缺憾。 不仅可以通过银行销售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还可以通过“其他机构”(不特指金融机构)销售,这意味着未来银行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将上线,尤其是现金等同质化严重的领域管理/货币基金,这样的放宽基本不给其他资管机构任何退路。 当然,大银行子公司不会给小银行子公司留出路。 资产管理 行业集中。

4、非标准放宽4%对大银行有利,对小银行没有感觉。 8号文有4%(总资产)和35%(理财规模)的限制,就是说只要你的理财规模超过银行总资产的11.5%,你就卡在4%而不是 35%。 如果你翻阅上市公司的年报,你会发现4%绝对是一个更严格的指标。 现在这个放宽了,可以投公募融资产品了。非标融资对非标融资是一个很大的放宽,但是非标融资不能错配,两个阶段抵消。 很难确定对非标融资有多大好处,但肯定是好的。

5.允许理财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 正如预期的那样,业务层面的事情对宏观影响不大。

6.理财终于迎来独立个人监督! 在《银行理财蓝皮书》中,我一直呼吁对银行理财进行独立监管。 仅有 G06 是不够的。 必须有一个指标体系来监测财务管理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现在来看,监管机构确实是想建立一个系统,让银行能够更加规范地进行财务管理,降低金融风险。

7、行业高度集中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竞争压力加大。 建议中小银行审视自身能力,再决定是否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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