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05:58: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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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年金或雇主年金。 除政府强制实行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外,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为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充退休收入保障企业的。 养老金制度。 那么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是多少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首次明确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以下简称第9号公告)对函件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补充规定。 因此,在计算缴纳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一:企业年金无个人所得税优惠

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一条规定,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中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也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年金缴费中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为个人因受雇或就业取得的收入。就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收入计入个人账户时,视同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不扣除任何费用,当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企业在缴费期间代扣代缴。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二:月工资收入低于扣除标准的年金不征税

因国税函[2009]694号文未明确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扣除标准的企业年金缴费征税问题,若计入当月个人工资薪金与企业缴费之和在个人年金账户中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缴企业年金账户内企业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超出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二条的规定征税。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3:合并缴费年金应纳税额高

根据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按季、半年、年度缴纳企业规费的,计税时不退回当月,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不作任何扣除。 费用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和扣缴。 因此,如果企业选择按季、半年或按年缴纳而不是按月缴纳,个人将因个人所得税累进税制而承担更高的税负。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四:企业缴费中不属于个人的部分可申请退税

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三条规定,企业缴费因年金设定条件已计入个人账户且不能归属于个人的部分个税申报企业年金怎么申报,退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企业缴纳的税额×(1-受纳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已纳税企业累计缴纳的税款)。

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上月申报的载有个人详细信息的《年金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税款《完税证明》办理退税时还款。 》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企业出具的关于个人实际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金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金额有差异的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

由于企业年金类似于股票期权,具有留住企业人才的作用。 因此,很多企业年金计划对享受企业年金的员工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 职工在服务期满前中途离职或者发生其他不符合年金发放条件的,企业可以相应解除年金合同。 所以对于个人来说,因为最后没有拿到这笔年金,就存在多缴个人所得税,需要退税的问题。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五:应扣未扣的历年年金补缴办法

由于国税函[2009]694号文未明确企业上年度缴费部分未预扣税款的计算缴纳,9号公告规定,企业年金部分:上一年度未扣缴应补税款时,按每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差额个税申报企业年金怎么申报,再按实际纳税额确定适用于职工的个人税率个人应缴税款按国税函[??2009]694号文第五条规定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当年为每位职工核算并缴纳年金的工资总额÷企业实际缴纳年金的月数。 、补贴等; 每名职工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未代扣代缴的企业缴费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公式计算结果小于0的,适用税率调整为5%。 以此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

希望小编的以上总结能对不熟悉《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朋友有所帮助。 更多资讯请实时关注卡宝宝网。 本站信息量大,欢迎大家分享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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