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00:4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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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申报,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为什么房东的代理机构对租金减免个人税不满意?

“你去申报,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为什么房东的代理机构对租金减免个人税不满意?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在申报中。 其中,房屋租金的扣除,因可能引起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利益冲突而受到特别关注。

这两天,一篇题为《房东告诉租客,申报减税租房,房子不租给你! ”网上流传的文章。文章用租房者的语气说,房东告诉他,“如果你去申报房屋租金减税,房子就不会租给你了。 我宁愿退租!”他的信息是用来申报减税的,税务部门会通知房东交税,最后租客省了100元,房东却要多交500元在税收中。

据网友反映,类似情况还有很多。 为什么一项为纳税人减税的政策会引发房东与租客的矛盾? 影响真的那么严重吗?

房东和房客因减税而发生冲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在填写房屋租金信息时,必须填写出租人(即房东)信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 如果房东是自然人,系统会要求您填写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房屋地址和租约起止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编号不是强制性的。

不少租房者反映,当他们向房东或中介索取相关资料填写报告时,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要求加租。

杭州一位租房者在朋友圈晒出中介管家的告示,上面写着:“当前租金不含税,如填写公司相关信息进行抵扣,相关税费将自行承担由承租人承担,相当于年租金的20%

另一位租客也表示,房东明确拒绝提供身份信息填写报告,因为“租客少交100元税,房东要多交500元税”。

也有租房者表示,如果坚持报房租,房东将加租20%,否则收拾行李走人。

未注册的房东受到影响

为什么房东不同意承租人填写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很可能是租的房子没有按规定备案纳税。

浙江金瑞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于海涛表示,自2007年1月1日起,杭州市正式实施《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租赁双方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子的租约。 注册程序。 同年4月13日,《杭州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租赁住房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实施,规定了租赁住房税收征管范围和税率。

这两项规定仍然有效,但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国地税合并后,出租房屋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发生了变化。

也就是说,如果出租屋之前已经备案,房东已经按规定缴纳了税款,租客的申报不会增加他的税负。

如果租住的房子没有备案,就说明没有按规定缴纳税款。 租客填报后,出租房屋信息暴露,房东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楼主当然不高兴了。

填写房租抵扣未必能减税?

目前在杭州,个人租房居住要交多少税?

于海涛介绍,杭州租房主要涉及三项税费,即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5%,房产税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为鼓励个人积极纳税,简化征管,实践中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按0.5%征收。 增值税以月租金3万元为限。 如果高于此值,则税率降低 1.5%。 税额为租金÷(1+5%)×1.5%。 增值税。

于海涛表示,对于杭州大部分出租业主来说,租金收入的实际税率不到5%,没有网上传言的那么高。

让我们看一个例子。

房东A出租一套三居室,月租金5000元; 租户B月收入2万元(扣除社保和公积金),不包括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按出租房屋综合税率5%计算,甲每月应缴纳税款250元。 如果没有备案,A就不用交钱,一年可以节省3000元。 当然,这不符合税法。

B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5000元(免征额)】×20%(个人所得税税率)-1410元(速算扣除额)=1590元。

现要求乙申报房屋租金。 根据新的个税法,在杭州租房子,可以税前扣除1500元,所以个人税就变成了:

(20000元-5000元-1500元)×20%-1410元=1290元

每月比以前少交300元,一年节省3600元。

如果A将税负完全转嫁给B,B的年租金至少会增加3000元。 也就是说,申报房租最多只能为B减税600元,效果并不明显。

对于低收入的租房者,房东转移了税负租房个税申报房东要交税吗,申报房屋租金可能是浪费时间,甚至是赔钱。

让我们再看一个例子。

房东C出租一套两居室,月租金3000元; 租户D月收入10000元(不含社保和公积金),不含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C每月应纳税额=3000元×5%=150元

D 每月应纳税额=(10000元-5000元-1500元)×10%-210元=140元

每月比不报房租少交150元税,正好等于房东每个月需要交的税。 如果房东把税转给了D,那么D报就没有意义了。 以此计算,如果D的月收入在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不足1万元,申报房屋租金节省的税金不足以弥补房东的租金上涨,属于亏损企业.

中介租的房子怎么填?

还有一个问题备受关注:租客向中介租的房子应该报房东还是中介?

此前有消息称,我爱我家、链家、自如等第三方中介拒绝向租户提供组织信息,要求填写房东信息。

于海涛表示,第三方中介之所以拒绝提供组织信息,也与税负有关。 理论上,承租人应填写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签约方(一般为甲方)。

例如,房屋为第三方所有,中介中介出租,租金为1000元,其中中介收取的中介服务费200元,实际租金800元房东收到,那么中介只需要缴纳200元的中介服务费税,6%的现代服务(增值税)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由房东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租户应填写房东信息。

如果房子被中介转租,租金还是1000元,那么中介就要对这1000元交税,包括5%或10%的房地产租赁服务(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房东还要承担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 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填写中介信息,中介的税负显然会高很多。

在实际操作中租房个税申报房东要交税吗,很多中介以代理的名义进行转租。 最典型的就是长租公寓,中介充当二房东,但仍以中介的名义纳税。 承租人一旦填写了中介的组织信息,即作为转租进行征税,税负较高。 不过,对于长租公寓的形式是否属于转租,业内仍存在争议。

1月5日下午,自如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同意承租人在填报时以其为出租人。 其他主流中介机构尚未效仿。

于海涛说,填写表格默认出租房屋已经备案,所以不强制填写租赁合同号。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出租物业并没有备案。 对于这部分报告,如何判断租赁的真实性,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顺便提醒一下,今天个人所得税APP升级,新增专项附加扣除视频讲解,完善纳税人身份证展示。 贷款合同号允许输入汉字。 以前只填合同号里面的数字,需要补充资料。 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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