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2 14:38: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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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政策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政策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的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固定比例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个税抵税申报,个人负担(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纳税人按15000元向纳税人缴纳。 办理年度结算缴费时,在8万元以内扣除。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者住房公积金为本人或者配偶在境内购买住房,发生的首笔住房贷款利息按月计算贷款利息实际发生的年份。 标准固定扣除额为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的首套房贷利息只能享受一次扣除。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抚养一个或多个受扶养人的抚养费个税抵税申报,按照下列标准统一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由其本人与其兄弟姐妹共同承担,每人每月共同承担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 抚养费可以平均分配或通过协议分配,也可以由受抚养人分配。 约定或者指定分配的,应当签订书面拨款协议,分配的拨款优先于约定的拨款。 具体分配方式和数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受扶养人,是指年满六十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经死亡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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