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07:07: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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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怎样计算?遇到以下这些情形,我们该如何应对

企业所得税怎样计算?遇到以下这些情形,我们该如何应对

母公司是否需要在季度报告中包含子公司数据以计提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以下情况?

问:北京总公司有子公司(天津)不独立核算。年末子公司亏损,总公司盈利。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计提企业所得税数据怎么算,是按照总公司的利润计提计提企业所得税数据怎么算,还是总公司扣除分公司的亏损?以后呢?

另外一个问题:提交给北京税务的报告应该是总公司的报告,还是合并的税务报告?

答:1、非独立核算的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地点的,在总分公司所在地分别预缴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核算。沉降。

2、分公司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办法预缴所得税。母公司预缴所得税时,不包括分公司的数据。

3、总公司报送报表,无论何时,都应同时报送汇总报表、总公司分报表、分公司分报表三种,所以在期末预缴所得税时年,总公司以总公司的利润为准。,提交三份报告,等待最终结算扣除分行的损失。

问:全资子公司将净利润上缴给母公司,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时是否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国税除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外,其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规定恢复为税前收入,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强调,除另有规定外,无论在企业会计核算中采用何种方法核算投资,在被投资企业会计核算时实际进行利润分配时,投资企业应当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

全资子公司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分配的利润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为免税所得。第一条进一步解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居民企业持续持有公开发行上市流通的. 12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

问:某子公司当年盈利,按税法规定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子公司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母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公司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否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母公司对子公司分配利润的征税,适用投资者对合营企业分配利润的征税规定。所得税税率相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会小编了解到,母公司在季报中计提企业所得税时,一般会出现这些情况。如果您的公司也遇到了这些情况,您可以按照这些方法来解决。如遇到分行其他账户,请继续关注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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