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0 07:24: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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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比例计算问题,你知道多少?

关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比例计算问题,你知道多少?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就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他们。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第一条的规定,2003年暂行执行关于计算下岗失业人员比例的通知第六条。下岗失业”(大地税发[2003]15号)执行。

自2004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执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比例计算公式:

1、当月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数=当月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数/当月从业人员总数×100%

2.年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比例=各月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比例/吸纳下岗月数之和-关闭和失业人员(过剩人员)

上式中的概念意义;

(一)当月实际吸收下岗失业人数(余数)为当月月末实际下岗失业人数。

(2)当月从业人员总数是指:上月末从业人员总数与当月新增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非下岗失业人员数月。

(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月数,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首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的月份起实际计算的月数。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计算公式: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未满一年,经计算达到规定减免比例的,按下列公式减免企业所得税:

1、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月数/12

2、减征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月数/12×减征比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就业部分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局内各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具体意见》社保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 《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下发后,反映一些征收管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减免税问题

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持营业执照开设多个经营项目,如连锁店或售楼处等。此类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申请减免税,其他有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于对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税目个体经营活动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按照财税[2002]208号文规定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按规定征收。

三、关于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财税[2002]号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含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减免税的期限

财税[2002]208号文第五条“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是指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减税、免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起征时间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计算。

五、关于服务型企业兼营桑拿、按摩等项目适用政策问题

兼营桑拿、按摩等非免税项目的服务型企业,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非免税项目收入和免税项目收入。

六、关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比例的测算

企业(经济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的比例,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人员比例,作为预缴(预免)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公司申请减免税资格时的权限。汇算清缴时,以各纳税年度企业(经济体)实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富余人员)的平均比例作为适用政策的依据。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计算公式中的从业人员总数包括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但不应包括企业退休人员。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就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财税[2002]208号文、国税发[2002]160号文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中,外商投资企业适用营业税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

请遵守上述通知。

2003 年 10 月 18 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03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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