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0 06:03: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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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上)

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上)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办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五条规定,可变现价值或企业全部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所得税、以前年度所欠税款等清算,企业债务清算,计算剩余资产可按规定分配给业主。清算公司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数额,相当于被清算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股利收益后的差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确认为股东投资转移收益或损失。清算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实际交易价格确定分配给清算公司财产的计税依据。的投资成本,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损益。清算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实际交易价格确定分配给清算公司财产的计税依据。的投资成本,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损益。清算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实际交易价格确定分配给清算公司财产的计税依据。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恢复经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个人终止投资、合资、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追回的股权转让所得、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等资金,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伙人等,均不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注销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临时所得及其他所得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注销时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利息所得、股息所得、红利所得、临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项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综上,个人股东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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