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13:3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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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5月31日)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5月31日)

补充申报是指申报期满后,因纳税人自查和主管税务机关评估,发现上一年度申报不正确,改为“补充申报”的申报。也就是在5月31日这个最终结算缴费截止日期之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纳税人在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的规定,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如实、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提交完整的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汇算清缴申报期结束后(2017年5月31日),纳税人因自查发现本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有误,或主管税务机关评估发现上一年度申报错误的,纳税人应当变更纳税年度。纳税申报、补充申报。即凡纳税人调整变更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的,均须进行补充申报。由于补充申报是在申报完成后进行的,纳税人将缴纳滞纳金或利息补偿费。此外,纳税人是否承担其他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经过总结和整理,

情况一、纳税人自查发现申报不正确

补充申报:申报后,因纳税人自查,发现上一年度申报有误,改为“补充申报”。例如,纳税人通过自查享受历年税收优惠政策;因以前年度减税导致的纳税结果变化;原收入申报错误或遗漏,需补报等情况,已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可通过申报纠错功能进行更正。

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将根据前后申报信息自动判断退还金额:

1、如果退税金额为正数,系统会自动生成应缴纳的税款余额。纳税人可以在缴费期限内通过缴费功能缴纳税款,超过缴费期限的,纳税人需要到大厅缴税

2.如果退税金额为负数,即多缴税款,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3.如退税金额为零,系统自动调整适用数据,纳税人无需缴纳税款或办理退税手续。

报关纠错具体操作如下:查询已申报付款的报关记录,修改原报关资料,重新报关提交,保存成功后系统将替换原报关记录。目前电子办税大厅只支持一般申报的纠错,其他申报的纠错需要到实体办税大厅办理。

情形二:税务机关在评估纳税时发现申报不正确

税总发[2013]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要求,年度申报数据、申报项目、汇算清缴所附材料的完整性和逻辑性小心做。性审查。积极采取审计监督、及时披露、提醒等方式,提醒纳税人进行税收调整。发现申报有误、有疑问的,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或者补充申报。报告期后,因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等原因,发现上年度申报有误亏损工程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改申报为“补充申报”。作出更正报告;

税务机关要将汇算清缴和纳税申报的稽查工作结合起来,对经提醒仍未进行调整申报的纳税人,重点进行稽查,督促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水平。对未改正的,应当要求纳税人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详细说明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经纳税评估或初步检查分析,认定申报不充分的,应当补充申报。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评税、稽查工作中对申报结果进行调整或者补退税款。

场景三:第三方查验改变纳税人申报结果

例如审计报告、财务检查结论等。

情形四:未具体申报的资产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规定,纳税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不得被剥夺或者限制纳税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取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和其他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企业未对已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进行专项申报亏损工程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并不意味着企业丧失了税前扣除资产的权利,

情景 5. 收入性质的预收款延迟确认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公司“预收账款”的余额很大。对应合同、交货等,预收货款应确认为会计收入,当然也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由于延迟确认会计收入,也忽略了对此事的纳税调整,实际上造成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低估。

情形 6:视同销售的未确认应税收入

视同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一般不确认“会计收入”,但视同销售收入属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由于视同销售额种类繁多,企业在调整该收入项目时容易遗漏项目。1.视同销售收入未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在会计核算中一般不确认为会计收入,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应视同为非交换收入。用于销售商品的货币资产,以及使用捐赠、补偿商品、财产、劳务抵债、赞助、募捐、广告、样品、职工薪酬或利润分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在实际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不少企业并没有增加计入营业费用并交付给客户试用的产品应纳税额,也没有增加应纳税额的劳保费。作为福利分配给职工,计入应付福利费。收入。以及作为福利分配给职工的劳动保险费,计入应付福利费。收入。以及作为福利分配给职工的劳动保险费,计入应付福利费。收入。

情景七、应税收入性质的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或应税收入。财税[2009]87号文规定,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取得的应当计入企业收入总额的财政资金,如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视为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企业能够提供资金划拨文件,文件中规定资金的特殊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拨款部门对资金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资金和资金发生的支出分别核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补贴,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或免税所得),应当在取得财政补贴的当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情形八:债务重组所得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将债务重组所得款项计入资本公积,税法规定该所得款项应当作为当期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景 9. 从责任人处收到的赔偿金和保险赔偿金

企业发生亏损时,对责任人的赔偿金和已作为损失处理后收回的保险金也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但部分企业未在汇算清缴时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有部分企业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已作为亏损处理的资产,未将应纳税所得额转增所得。

情况十、专项资金退出后用途发生变化

部分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提取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但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发生变动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有些公司不这样做。

情况十一、3年以上的应付账款确实无法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外的所得。除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超额资产收入、逾期未归还包装押金收入、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坏账损失、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情况 12. 应计费用期末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明确,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不能列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的费用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算账面发生额;但最终结算时,应附具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纳税人申报的扣除必须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够提供适当证据证明相关支出确实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规定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规定为准。因此,纳税人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纳税申报时对纳税人预提的费用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景十三:减资弥补亏损

减资弥补亏损的金额可以理解为公司减资后返还给股东的钱,股东会捐出同样的钱给你的公司弥补亏损。以各种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为总收入,第八项为捐赠收入。因此,应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 14. 未实现损失的预计负债

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均可能产生预计负债。但预计负债为未实现亏损,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应当将本年度新增的预计负债金额增加至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 15. 从工资和薪金中提取的金额大于支付的金额

工资、薪金提取数额大于支付数额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保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不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第二条(公告编号汇款年度,但需补充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情况十六、不合格的广告好评和商家推广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赞助费等不符合规定的广告费、企业宣传费等,不得扣除,应当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十七、违规公益捐赠支出

一种情况是不属于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非公益性、救助性捐赠支出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的12%的部分未被调整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情景 18. 未经批准的储备金支出

不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储备支出,在汇算清算时也应调整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但往往被部分企业遗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呆账、存货减值、长期投资减值、委托贷款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和在建工程减值。税法规定,除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企业经税务部门同意可以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外,其余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所以,

场景19:估价材料和库存商品未取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明确,企业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得及时提供成本费用的有效证明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金额计算;但在最终结算时,还应提供成本费用的附加有效凭证。

情形20:特别纳税调整的附加利息

对关联企业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自补缴税款所属纳税年度次年6月1日起,按日计征补缴税款利息。收到的利息不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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