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05:51: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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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及例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及例题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下列各项中,需要同时调整纳税年度会计利润和当年应纳税所得额(CD)的。A. 滞纳金及罚款 B. 未确认的对外捐赠自产货物收入 C. 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发现的未入账收入 D. 方案收入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C.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1. 亏损补偿 企业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境外机构的亏损不得抵扣境内机构的利润。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弥补下一年度的收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假设2019年为内资企业生产年度至2008年,各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年度 02 03 04 05 06 07 08 收入 -150 -30 20 70 40 10 55 02 - 2008年度无应纳税额=(55-30)*25%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2.境外所得税抵免(不分国别、不分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抵免额度为该笔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冲减,但可以在以后5年内冲减。用年度抵免额度抵减当年可抵免税额的余额: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其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但可以在未来5年内扣除。用年度抵免额度抵减当年可抵免税额的余额: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其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但可以在未来5年内扣除。用年度抵免额度抵减当年可抵免税额的余额: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其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信用额度按国别(地区)计算,不按项目计算。计算公式为:抵免额度=我国境内外所得按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计算的应纳税额总额×来源于某一国家(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总额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企业在A、B两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0%;B国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假设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同,则两家分行分别在A、B两国缴纳了10万元。9万元,企业所得税9万元。要求:计算企业合并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A国扣除限额=50*25%=125000 B国扣除限额=30*25%=75000 企业所得税税额=100*25%+(12.5-10)=275000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公式可以简化为:

税前应纳税所得额=32/(1-20%)=40 税收抵免=40*25%=10 境外支付=40*20%=8 补缴=10-8=2 第二节企业基本内容五、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 固定资产属地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率,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器、交通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设备。 5年。、器具、工具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但下列固定资产除外: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具有未投入使用;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作为固定资产单独计价的。 (7)其他不能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一)企业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计算折旧。(二)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按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允许扣除。

【例】2019年4月20日购入一台机械设备,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税法规定,设备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公司当年会计利润为170万元。请计算企业此项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折旧=90*(1-5%)÷10×8/12=5.7 税收收入=170+90-5.7=254.3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二)无形资产的税收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善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下列无形资产除外:(1)在计算时扣除自主开发费用的无形资产应纳税所得额; (2) 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 其他不能摊销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少于10年。外购商誉允许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

转让收入65万元。摊销期为 10 年。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65-(60-60/10*2)-65*5%*(1+7%+3%)*25%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三)长期企业预付费用 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费用;(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费用;(3) (4) 其他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其他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从支出发生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少于3年。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内容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概述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四节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第一节企业所得概述企业税法 所得税法是调整企业所得税收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净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法定程序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 (一)实行统一税率,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二)从五个方面整合原有税收优惠政策 (三)给予老外商投资企业5年过渡期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3.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设立在中国设立或未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收入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取得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已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就其取得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为(c)。A.在国外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 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没有设立机构或场所,但有来自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举例】 【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的认定标准有(AD)A.注册地标准B.收入来源标准C.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二.税收管辖 (一)税收管辖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税收管辖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基础:一是法律依据。二是经济基础。三是社会基础。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二)税收管辖的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1.属地原则,是指以一国领土划分原则为行使征税权的指导原则。又称属地主义原则、属地原则。根据属地原则,一国有权根据本国法律和习惯做法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或事件行使管辖权。在税法领域,属地原则也可称为原籍国原则。按此原则确定的税收管辖区称为税收管辖区或收入来源地管辖区;纳税义务,无论一个人是该国的公民还是居民。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二、人格原则 国家政府以人格划分作为行使征税权的指导原则,也称人格原则。根据人格原则,一国可以依据本国法律对其公民或居民行使管辖权。在税法领域,属地原则也可称为居住国原则。按此原则设立的税收管辖区称为居民税收管辖区或公民税收管辖区;义务,无论收入是否来自国内领土。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管辖的实践。我国是一个选择双重管辖权的国家。我国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与收入来源税收管辖相结合的征税管辖原则。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总机构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应当承担总体纳税义务,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取得的所得以及所得缴纳税款。有实际联系的,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行使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纳税义务有限。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一、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利润(股息)、利息实际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关的境内外费用及其他收入。2、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 (一)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二)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预付或延期支付的中国利息等;(三)将该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的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四)提供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六)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经财政部规定征税的所得。(一)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二)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预付或延期支付的中国利息等;(三)将该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的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四)提供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六)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经财政部规定征税的所得。(一)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二)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预付或延期支付的中国利息等;(三)将该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的承租人取得的租金;(四)提供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六)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经财政部规定征税的所得。(四)提供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六)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经财政部规定征税的所得。(四)提供在中国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使用费;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六)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其他经财政部规定征税的所得。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的种类 税率 税率 税率范围 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收入与机构和机构有关。优惠税率 降低20% 降低15% 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和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实际纳税时适用10%税率)对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所得税减免,已设立机构、场所但收入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税率按企业所得税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万元;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会计收入+核定销售收入-免税收入=会计收入+收入调整项目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一)企业从各种渠道取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收入总额的确定收入为总收入,包括以下9项收入:(1)销售商品收入;(二)提供劳务所得;(三)财产转让所得;(四)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或者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期限超过纳税年度的属地企业所得税怎么算税率,以纳税年度的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为准。确定收入的多少。企业所得税虽然是对企业的收入征税,但不包括收入总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基本内容补充: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在接受捐赠时按照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并当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受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的价值和捐赠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包括受赠企业已经缴纳或者应缴纳的其他相关税费。【例】某企业于2019年6月收到一件捐赠设备,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另加运费8000元。捐赠资产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B)。A.33200元 B.29300元 C.40300元 D.42900元 (10+1.7)*25%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所得不属于征税对象:(一)财政拨款;(二)依法征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特殊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例子?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是()。A.捐赠自产货物 B.因债权人原因不能清偿的应付款项 C.退回的出口货物增值税 D.利用自产货物为职工谋福利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二、核准扣除项目 1、费用。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产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2.成本。也就是说,销售费用,纳税人为生产经营货物、提供劳务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收。(一)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三)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从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营业税单独扣除。多缴的税款仍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例?计算题】某位于市郊的生产汽车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1000辆自产汽车,每辆车的含税价格为17.55万元。向员工销售车辆40辆,收回成本价400万元(每辆车成本10万元)。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500万元。

请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所得税。(消费税5%税率)增值税=17.55/(1+17%)*(1000+40)*17%-1500 消费税=17.55/(1+17%)*(1000+40)* 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7%+3%)成本=10*1040=10400企业所得税=17.55/(1+17%)*(1000+40 )-【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成本】企业所得税法第二节基本内容 4.亏损。即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损失、投资损失和其他损失。5、公益性捐赠支出占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捐赠物品税前扣除方式要点:公益事业捐赠额度扣除额度比例:12%;②限额标准:年利润总额×12%;③扣除方式:扣除额度与实际金额中的较小者;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非公开捐赠不得从纳税人对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中扣除,应当调整纳税义务。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40万元。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账中,列有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捐助农村义务教育5万元。扣除额度与实际金额中的较小者;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非公开捐赠不得从纳税人对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中扣除,应当调整纳税义务。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40万元。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账中,列有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捐助农村义务教育5万元。扣除额度与实际金额中的较小者;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非公开捐赠不得从纳税人对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中扣除,应当调整纳税义务。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40万元。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账中,列有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捐助农村义务教育5万元。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40万元。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账中,列有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捐助农村义务教育5万元。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利润总额40万元。收入5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账中,列有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捐助农村义务教育5万元。

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B)。A. 125,000元 B. 125,500元 C. 134,500元 D. 162,500元 [50+(5-40*12%)*] 25%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六、其他允许申报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例】本市某生产汽车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1000辆自产汽车。每辆车的含税价格为17.5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2%。此外,还向员工销售了40辆同类型汽车,成本价400万元(每辆车成本10万元)。请列举上述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三)不得扣除的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原则是,凡与取得所得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权投资收益;(二)企业所得税;(三)滞纳金;(四)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损失;(五)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准的准备金 (八)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性机构之间的利息不得扣除;与收入无关的其他费用。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内容 【例】下列哪项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BCD)中扣除。A.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修复费用 B.行政罚款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四)计算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准予抵免额 机构亏损不得抵扣境内企业利润机构。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基本内容 【例】假设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9年度经营情况如下: (一)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2)销售成本1100万元。(3)发生的销售费用为67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营业税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五)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缴纳滞纳金6万元)。要求:计算公司2019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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