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9 02:08: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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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

,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行业

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形成了以行业优惠政策为主,区域优惠政策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税收优惠新格局。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仅保留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他区域优惠政策一律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低税率及所得抵扣优惠政策

低税率抵扣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收入总额的10%加计扣除。税法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人数和资产总额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界定。

利用低税率税收优惠,主要是为企业降低税率、减少纳税环节、优化税负环境提供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和适当集中销售业务来实现节税。

1.2 产业投资税收优惠

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也应向产业发展战略和企业性质转移。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项目等领域,节省税收支出,增加净收入。

1.3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100%扣除,对特定人员(如待业、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

企业只要雇用下岗职工和残疾人,即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鼓励类人才的就业,从薪酬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规划聘用上述人员和招聘普通人员。雇用有资格享受折扣的特定人员。

2 合理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按照国际惯例,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会计准则不再适用. 不同的组织形式采用独立纳税和合并纳税,会对总公司的税负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规,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两种。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需要由总公司承担。

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的损益、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详见表1。

表1 分支机构组织形式备选方案

第一种情况:预期适用优惠税率的分公司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

第二种情况:预期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公司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在总公司征税,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但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情况:如果分公司预计将遭受非优惠税率亏损,则选择分公司形式,以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的利润弥补亏损,合并纳税。

第四种情况: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预计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考虑分支机构的扭亏能力。如果短期内可以扭亏为盈,最好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则最好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密切相关。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子公司所在地的税率较低,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则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被视为其设立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通常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承担相同的全部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其所在国比分公司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一般可享受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的同等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的税率,则子公司的累计利润也可享受递延所得税优惠。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其设立的国家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产生的利润与总公司一起征税。但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如果分公司在经营期间出现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不能抵消总公司的利润。

3 运用折旧法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计提范围、折旧方法和残值率等作出了新规定,主要包括:取消对固定资产单价的规定,只用12个月作为判断的主要标准;取消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下限,仅明确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加速折旧法(包括年度位数总和法和余额双倍递减法)。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计算过程中,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将后期的成本费用前移,使以前的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延期缴纳所得税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此外,企业在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年限,将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限内,还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减少税收企业负担。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在数量上并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不同,从而影响各期的经营成本和利润。这种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应尽量使当期成本最大化。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尽量使用符合税法要求的固定资产,允许采用余额双倍递减法和年数累计折旧法,使公司以前的会计利润向后转移,延迟缴纳所得税,从而节省财政利息。不同折旧方法的比较见表2。

表2 不同折旧方法和计划方案的比较

4运用存货计价法进行税收筹划

存货是确定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和所得税影响较大。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单独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法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交割计价方法,会导致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不同,导致企业利润不同,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不同的纳税期间、不同的损益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以充分发挥成本费用的税前抵扣作用。例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时,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降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筹划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延迟纳税时间。当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短缺时,缓缴税款无疑是国家的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税负,不宜采用。

5 利用收入确认时点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和收入实现时间的确定包括下列情形:

第一种是直销方式。收入确认时间为收到货款或取得付款凭证,提单交给买方之日。

二是托收承兑或委托银行代收的方式。以货物发出并完成收款手续之日为收入确认时间。

三是赊销或分期付款,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

第四,预付款项或分期预付款项的销售,以是否交货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五、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提供其他劳务等) ,按照完工进度或者纳税年度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见,销售收入的确认取决于“发货与否”这一点。交货取得销量或取得销量证明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无法实现。因此,销售收入计划的关键是把握和调整交货时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通过控制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可以控制收入确认时间。应特别注意临近年末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规划。如果将12月份的收入调整到1月份,则收入确认时间顺延至下一年度,

长期劳动合同分期确认收入,也为税收筹划跨年实现收入提供了空间。企业可以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调整企业资金周转。

6运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

费用是应税收入的减少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列示当期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依法延缓纳税时间,以获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分为三类:

一是允许按实际情况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专项资金、企业贷款利息等。金融机构。

二是有比例限制的部分扣除项目,包括公益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资金。企业应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内,否则会增加企业税负。

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研发费用和企业安排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为充分发挥减税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可考虑适当增加此类支出数额。

对事实允许全额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额补偿,可以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充分列明。对于税法规定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内的部分全部列明;超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计入利润征税。因此,一定要注意对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的销售(经营)收入。5‰。假设企业2008年度销售(营业)收入为A,2008年度业务招待费用为B,则2008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满足B×60%≤A×5 ‰,只有当B×60%=A×5‰的情况下,即B=A×8.3‰时,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只有在临界范围内才能全额扣除销售(营业)收入的8.3‰点。部分费用的节税要点见附件3。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临界点以内的筹划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方可全额扣除。部分费用的节税要点见附件3。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临界点以内的,方可全额扣除。部分费用的节税要点见附件3。

表 3 部分费用及节税点一览表

参考

[1]?改帝.企业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安提夫.中国税收负担与税收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全新的税收环境。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身份认定、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项目、资产税收处理等方面的修改,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产生了较大影响。规划提供了一种新的理念和思维。通过分析新法的特点,提出了组织形式、税收优惠政策、折旧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收入确认时间和费用扣除项目等六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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