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7 11:33: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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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就结束了!

注意!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就结束了!

提醒!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31日截止!

谁应该做?什么时候完成?在哪里做?小编为您准备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收入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赶快收藏吧!

一、哪些纳税人需要为企业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企业、承包企业对个人或者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营业收入,按年计算计算个人所得税。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终端),点击菜单【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勾选【计税方式】、【投资者信息】,获取征收方式信息对企业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 税务机关应在何时何地报告?

(一)申报时间:

取得所得次年的3月31日前。

(二)报关地点:

1、汇算清缴申报:到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年度摘要声明:如果纳税人从两个或多个地方获得业务收入,则应选择在业务管理所在地的位置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宣言。

3、计算营业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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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营业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注:已取得营业收入但无综合所得的个人,在计算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及营业收入同时申报扣除营业收入6万元的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

2.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滞纳金;

(三)罚金、罚金和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要求的捐赠;

(五)赞助费用;

(六)个人和家庭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扣除的支出。

4.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及家庭费用分别核算。对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难以区分的支出,按40%作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予以扣除。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杂在一起难以分割的,一并作为投资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 , 并且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 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结转以后年度,以以后年度的营业收入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年度经营亏损不得跨企业弥补。

6、营业收入税前扣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如下:

(2) 可以享受哪些折扣优惠?

1.减半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1-50%)

*以上减免政策仅限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享受减免政策。

*个体工商户从两个以上来源取得营业收入的,在办理年度合并纳税申报时,需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合并计算,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补缺。

2.残疾人、孤儿、烈士个人收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00%减征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符合残疾人、孤老、烈士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税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2021年1月1日以后的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参照减税执行。

3.随军家属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人家属,自取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军转干部

军人个体干部转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天津企业所得税怎么算,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5. 退役军人

个体经营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按每户12000元为限,3年内(36个月)内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每年。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六、重点人群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个体经营税收政策”或“毕业当年内个体经营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个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12000元/笔的限额扣除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费。户每年从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月份起算。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4.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异地办税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二)办税处:

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您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预约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五、申报操作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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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资单位负责人或税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终端)。当单位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2.填写报关单

(一)填写公开信息

点击左侧【年度汇款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支信息”中填写公开信息。如果该税种所属期间已申报成功或有明细记录待反馈,则【收支信息】不可修改。

(二)填写投资者信息

点击主界面下方的申报表填写相应投资人名称,进入年汇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当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以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分配比例信息。符合公益捐赠和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可填写允许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等信息,详见《申报表填制指南》。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

报告保存成功后,即可提交报关单。查看举报记录后,点击【提交举报】。

3.纳税

如需纳税,从左侧【纳税】进入支付页面,提供4种支付方式:

(1) [三方协议纳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三方协议账户,请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后再进行支付。投资者需与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方可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签字者无需再次签字。

(2)【银行端查询及纳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选择投资人需缴税的纳税记录后,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好的银行终端查询缴税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的缴款期限内到商业银行柜台缴款. 如需重新打印,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状态变为未打印,再次点击【打印】,携带最新的银行终端查询完税凭证到银行缴费。

(3)【银联纳税】。查看待支付记录后,点击【立即支付】,在银联支付页面输入银行预留支付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点击【确认支付】。

(4)【扫描二维码缴税】。选择需要缴税的税务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扫码缴税。

4.报告更正及失效

报关单提交成功后,如发现报关内容有误,可退回更正。点击【开始更正】,申报成功但未付款时发现错误,可使申报失效。

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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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资单位税务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点击首页上方【单位纳税办理】按钮,进入操作界面.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注册后可直接登录;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税务人员需完成实名登记并获得税务机关授权方可登录。

2、点击左侧【年度汇款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如果报告期未申报,可以填写公开信息,则自动弹出公开信息填写页面。如果已经有申报成功的记录,在修改公开信息时,会提示“如果修改公开信息,所有填好的申报表对应的内容会同时修改。对于已经申报成功的申报表,他们需要重新提交”;修改 公开信息发布后,与其不一致的成功申报记录的“申报状态”将变更为待申报。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点击投资者名称,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当分别填报申报表。

(一)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分配比例信息。

(二)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主表商业健康险字段后,点击【编辑】填写商业健康险补充表,点击【添加】商业健康险明细数据,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

(三)纳税人进行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在主表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栏后,点击【编辑】填写捐赠扣除附表,点击【添加】捐赠扣除的详细数据。

(4)纳税人减免税,在主表减免税字段后,点击【编辑】填写减免附加表,点击【添加】明细税项减免数据。

(五)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在税收协定标签页点击【输入税收协定信息】。

(六)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补充优惠信息。

填写报关单数据后,点击【报关】提交报关单,进行报关备案。

4、如需纳税,点击左侧【纳税】,进入纳税页面。查看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纳】-【确认缴纳税款】,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面支付和扫码支付。详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纳税(扣缴端)相应操作指引。

5. 提交报关单后如发现报关有误,可返回点击【更正】。如果您发现申报有误而未能支付,您可以取消申报。

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结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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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投资人、合伙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表B)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2、报告年度选择“2021”,填写被投资公司信息。若被投资主体类型为合伙企业天津企业所得税怎么算,输入被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将自动弹出“合伙企业合伙分配比例”信息。

3、填写收入和成本信息,带*的为必填项。

4. 输入税收调整增/减。如果企业没有相关税务资料,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项目。有综合所得时,可选择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6万元的投资者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若已从综合收益中扣除,则选择“是”;选择“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6、确认申报信息后,在申报成功页面点击【提交】确认付款。

7、报关单提交成功后,如发现报关内容有误,可退回更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如申报成功但未付款,如发现有误,可导致申报无效。

0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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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主、个人独资投资人、合伙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申报】→营业收入(C表),进入营业收入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份选择“2021”,确认申报信息。系统会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采集需要调整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告中的“其他应调整的费用”。”,必须填写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立即支付或在申报成功页面查看申报记录。

05

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理汇算清缴及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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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及办税地点

(二)预约办税服务大厅办税

请提前通过当地税务局官方微信或小程序预约办税,并根据需要选择预约类型、预约大厅、预约时间。

再次提醒

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汇算清缴

3 月 31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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