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5 21:2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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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纳税筹划思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税务筹划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到以后各年度,用以后各年度的收入补足,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弥补损失的期限是指允许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发生损失,以后各年度用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内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弥补,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这一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本企业的支出和收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弥补可以弥补的损失。

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如果某一特定年份发生亏损,企业应尽量让下一个纳税年度获得,即尽早弥补损失;如果一个企业没有亏损需要弥补,或者企业刚刚成立,近年来亏损在所难免,那么我们应该尽量先安排企业的亏损,然后再安排企业的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年度亏损金额是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计算的,不可能以多算成本和列报工资、招待费等费用的方式虚报亏损。企业必须正确计算和申报亏损,才能通过税收筹划获得合法利益,否则,以结转亏损为目的虚报亏损,可能导致违反税法并受到法律制裁。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当年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统称“资质”)的企业,允许结转该资质年度前五年发生的未计偿损失,以弥补以后年度发生的损失。 最长结转期由5年延长至10年。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可发〔2016〕3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2017〕17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号的企业。 115).

法律政策基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企业所得税结转怎么算,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9, 20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 国令2007年第51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期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税务筹划地图

税务筹划案例图

1-1 税务筹划图

【例1-1】某企业2014年年度亏损100万元

,假设企业2014年至2020年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如表1-1所示。

表1-1 2014-2020年度各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单位:万元

规划计划

请计算企业2020年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结转怎么算,并提出规划方案。

根据税法关于亏损结转的规定,公司2014年亏损100万元,2015年至2019年可补足10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万元。因为2015年至2019

年应纳税所得额总额为80万元,低于2014年的亏损,因此2014年至2019年,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只能弥补5年内的亏损,即无法弥补2014年的亏损。由于企业自2015年以来没有亏损,因此应在202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从企业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看,企业生产经营一直朝着好的方向发展。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相对较小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投入增加,或各种支出支出增加,或公益捐款。由于2014年仍有未计损,如果企业能在2019年进行税务筹划,降低成本和费用,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将增加到30万元,同时压缩2019年的成本费用可以在2020年支出, 使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80万元。

根据税法关于损失赔偿的有关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019年

可用于弥补2014年的亏损,202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全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在2020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80×25%=145(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责任:150-

145=5(万元)。

税务筹划案例

【例1-2】某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在此之前无亏损补足2015年亏损40万元,2016年亏损30万元,2017年

亏损20万元,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

10万元(上年度亏损未补足,下同),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请计算2014年至2020年每年应纳税额的企业所得税,并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规划计划

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因为往年没有亏损可弥补

2014年应纳税额:40×25%=10(万元)。2015-2017年的亏损不需要给企业赔付

税收。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补足上年度亏损后无余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此时仍有前五年亏损80万元未予弥补,因此2019年仍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此时仍有前五年亏损60万元未予弥补,因此2020年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2014年至2020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40×25%=10(万元)。企业的特点是先盈利后亏损,这种情况会导致企业下一年的亏损无法用上一年的利润来弥补。一家公司能否盈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的,所以如果公司预测到某些年份将不可避免地发生亏损,那么尽量把利润放在亏损年度之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在2014年额外花费40万美元,即2015年的部分费用被结转,并在2015年放置了一定的收入。这样,企业2014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变为零。2015年,由于支出减少,收入增加,总额为40万元,2015年亏损为零。今后几年的生产经营状况不会改变。企业2016-2019年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补足亏损后剩余的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25%×20%=0.5(万元)。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应纳税额减少了9.5万元(10-0.5)。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