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3 13:55:4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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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手续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2017版)

关于企业手续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2017版)

第一类收入扣除

1、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活动,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销售额(业务)收入的15%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在下一纳税年度扣除。

(2)《关于广告费、业务推广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令第512号),现就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酒类制造除外)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列支。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结转扣除。

2.对于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成协议(以下简称分成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限额内的比例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可以计入本企业可以扣除的,也可以按照分摊协议部分或者全部归属于对方扣除。对方在计算企业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税前扣除限额时,按照上述方法归入企业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可以不计入计算。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经营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3. 手续费和佣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规费、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佣金费用,未超过下列计算限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5%(含原金额,下同)计算限额;% 计算限制。

2.其他企业:按照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 ETC。)。

2、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或其他非转让方式支付的服务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向相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二类利润扣除项目

公益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最高允许扣除年度利润总额的1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企业所得税怎么算费用,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三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 至此,特别税法正式将企业捐赠超额部分依法结转三年,实现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机衔接。

第三类工资扣除项目

1、员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准予扣除。

2. 联盟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并允许被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收支专用票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工会经费征收的,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征收凭证,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5%。和薪水。允许扣除;允许对后续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

但有以下特殊情况: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分别核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财税[2012]27号)

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财税[2015]63号)

3.经认定的高科技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财税[2016]122号)

4.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工作或聘用的全体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 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五、党组织工作经费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经费问题的通知》祖通字[2017]38号规定: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留存党费等渠道解决。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企业党组织根据节约原则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企业将其纳入年度预算。

2、列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所得税怎么算费用,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的1%,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有余额的,结转下年。累计结转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不再从当年管理费用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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